2024年度昆明市东川区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4-03-25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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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东川区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2024年度昆明市东川区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调整文化、旅游、文物方面的重要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文化、旅游、文物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有关要求
(一)区文化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报经局党组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