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乌龙镇上报)东川区乌龙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东川区乌龙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标准
为规范乌龙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昆政办函〔2024〕1号)等文件及市级考核要求,制定乌龙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乌龙镇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1.编制或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乡镇体系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制定或调整有关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制定或调整有关资源开发利用、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全生产、乡镇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重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森林草原、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
2.重要文化资源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观、文化博物馆等各类重要文化资源。
(四)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1.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2.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六)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出决策的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民主、法治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
2024年度乌龙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提交决策时间 |
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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