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1300171800000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是统筹协调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城市日常运行管理的综合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绿化、城市公园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等规范性文件、措施、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和发展政策,并指导执行。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昆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要求,牵头负责东川区相关工作。
3.负责建成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城市地上地下管线(含水、电、气、热等)的管理工作。参与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建成区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桥梁的监管,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建成区道路、桥梁(隧道)附属设施的管养维护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城市照明管理规范,制定全区城市照明发展规划、年度建设和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城市景观亮化方案审核及亮化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
4.负责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制定市容秩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全面推进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全面推进城镇精细化管理。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的专项治理。
5.负责建成区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监督、管理垃圾处置业务和环卫设施的设置工作。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建筑废弃物管理规划、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6.负责拟订全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及设施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和标准,并监督管理实施。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综合整治。
7.负责保证城市绿化用地,对建成区范围内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园林绿化规划和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监督、管理建成区绿地占用和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工作。参与全区园林绿化重大项目立项审核。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城乡防护绿地、附属绿地、道路绿地、街头游园、广场绿地的行业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制定城市公园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公园内规划、建设的审核。按照规划审核程序,协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园总体规划进行审批。负责城市公园资源保护。指导全区民办公园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建成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公园协会工作,并开展对外园林绿化科技交流与合作。
9.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行政和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工商管理、交通管理、市政管理、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10.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的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管理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容环卫、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城市园林绿化等相关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1.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研究,组织指导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开发、引进、应用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数字化城管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110社会联动和区长热线交办的工作。
12.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权限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负责政务、保密、档案、信访、人事、机构编制、国有资产、计划生育、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及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协调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工作。负责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报批。负责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统筹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权限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计划财务科。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的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管理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容环卫、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城市园林绿化等相关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财务管理和各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负责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工资、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3.市政市容科。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规划工作,统筹协调城市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建成区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建成区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建成区景观亮化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成区内绿地占用及树木砍伐、移植、修剪。负责全区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区民办公园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建成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建成区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建成区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指导、监督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新建、维修和改造,参与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
4.执法监督管理科。负责指导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和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研究,组织指导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开发、引进、应用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数字化城管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12319呼叫业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110社会联动工作。负责建成区建筑废弃物运送处置核准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和设施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综合整治。统筹指导、检查全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负责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
2.昆明市东川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3.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照明站
4.昆明市东川区园林绿化管理站
5.昆明市东川区环卫站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主要原因是:所属单位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照明管理站、昆明市东川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昆明市东川区园林绿化管理站没有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垃圾分类工作:提高东川区垃圾分类县区考核排名。
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考督促考核工作。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源头减量工作,动员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以身作则带头将生活分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持续开展培训、宣传、实践等活动,通过党建引领,深入社区、居民区、各行各业,进一步过大宣传范围,普及生活垃圾分知识,提高分类意识,营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三是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设,逐步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健全收集运输体系。加快推进区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四是创新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建议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化路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有资质的企业为政府垃圾分类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构建“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实现“两网融合”,使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得到资源化利用。五是探索城市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将城市管理领域纳入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信用大数据平台;联合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在社会诚信、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重点领域实现联合奖惩多措并举,激励市民守信行为。
2.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完成疑似违法建设存量整治。
工作措施:制定《东川区违建管控方案》,统一分类治理标准,对辖区内存量违建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和现状锁定。将具备核销卫星图斑归入核销类,汇总后召开相关部门违建核销“一类一议”专题会议,指定职能部门提供核销材料,开通违建核销“直通车”,全面推进违建核销工作做到“应核尽核”,历史存量在确保维稳的前提下,分类分期进行销号做到“应销尽销”“应拆尽拆”。
3.园林绿化工作:完成城市新增绿地任务4公顷。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做好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做好昆明市城市园林率会巡查每月整改工作。
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城市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考核。
工作措施: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件实施主体合法,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案卷档案制作规范。
5.积极推进东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多次选址目前定于四方地工业园区最南端,但是土地申报以及调规的不确定性会造成项目的延缓和经济成本损失,鉴于该地块用地情况复杂且涉及自然资源局业务科室较多,已上报区人民政府建议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对该项目选址提出意见,是否继续申报该地块,调整规划的可行性,如不能继续申报该地块,提出其他的选址意见。
6.推动城市环卫清扫保洁一体化项目。该项目已经政府常务会通过,政府采购意向已公示,《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安排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请示》、《关于环卫房屋场地及专用设施设备的请示》已获区人民政府批复,积极完善招标文件,加快决策决议步调,尽快发布招标公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2人。在职实有8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0人。
车辆编制28辆,实有车辆39辆。超编11辆。实有车辆数超车辆编制数的原因为:其中有11辆环卫车辆因历史原因没有车编。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13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13.81万元,政府性基金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3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72.91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1.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事业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33.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33.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13.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11.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项目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预算总支出5,136.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3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2.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34.8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度环卫一体化改革,环卫工人工资支出由企业支付,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530.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3.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度环卫一体化改革,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8.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47.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32.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0.26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定期抚恤金。
2080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支出21.86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5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缴交部分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32万元,用于本部门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缴交部分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1.54万元,用于本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单位缴交部分的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1.51万元,用于本部门职工工伤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的支出。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94.0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支出170.7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支出218.9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照明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296.7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121302“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城市环境卫生”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114.3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交部分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74.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3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28万元,较上年增加4.76万元,增长73.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持平,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8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2.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4次,共计接待336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有职工退休,故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60万元,较上年增加4.80万元,增长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0万元,较上年增加4.80万元,增长1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与上年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纳入预算新增8辆,故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管理,共申报项目12个,按照项目具体情况,对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进行指标细化、量化,项目绩效目标编审率达100%。2024年纳入区级重点项目1个,本部门的重点项目1个,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服务专项资金
资金安排:经云南天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城区环卫作业保洁进行实地测算,每年需支付服务费用为1,220.53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1,220.53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由区政府指定区城管局作为项目招标单位,与中标方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并对中标单位服务内容进行监管考核。中标单位负责服务期内东川区城区环卫体系运营、维护工作,服务期满后退出运营。由区城管局负责日常考核和付费工作。
清扫保洁。城市道路(车行道867,450.73平方米、人行道335,183.27平方米)、绿地(102,212.06平方米)等公共区域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带清扫保洁应达到《昆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要求。对道路进行冲洗、洒水,道路机械化清扫(清洗)率达80%以上,必须每天一次机械化清扫(清洗)。道路沿线路灯杆2米高度内清洗,安装有分车隔离栏道路的隔离栏清洗,保洁范围内影响市容的小广告、布标、横幅等物品清除。果皮箱清洗、清掏,对片区内清扫垃圾的收集、清运至指定地点。
公厕管理。对目前38处城市公共厕所的日常管理要按照《云南省城镇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达到“三无三有”的管理标准。落实厕所日常管护制度,确保公厕免费开放、卫生整洁、方便群众。
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对东川城区的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工作,实行定人、定岗专人管理负责制,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开展城市环境清洁保洁对改善居住和投资环境,促进和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有明显的社会效益。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跟踪监控管理,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6.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4.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1.1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福利费增加,差旅费和办公费也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资产总额3,843.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41.74万元,固定资产1,574.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12.87万元,其他资产113.7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05.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7.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1300171800111
附件: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4032105520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