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城市污水处理费
专项资金项目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八十四期)》;《东川区水务局便签》;《东川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污水处理服务协议》;《东川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四方协议》;《东川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污水处理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13015131337M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古铜路21号
联系电话:0871-62121542
法人代表:王晶
经费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区人民政府2019年11月11日会议纪要第八十四期工作安排“区水务局正式移交滇池水务公司后由区住建局正式接管东川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区水务局已于2020年6月10日正式将国祯污水处理厂移交至滇池水务公司。东川区国祯污水处理厂区住建局正式接管。2020年6月2日,昆明滇池水务公司与东川区人民政府、云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东川区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东川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四方协议》、《东川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污水处理服务补充协议》、《昆明市东川区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以股权收购模式收购东川公司100%股权(污水处理厂一期部分),以TOT模式收购东川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部分。现东川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43-2020) D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五、项目实施内容
该项目位于东川区主城区,根据东川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生活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自特许经营期起始之日(2020年6月2日)起2年内,深度处理单元污水处理费按0.35元/ m3计收,第3年起至运营期结束,按0.75元/m³;原一级B标部分按原合同0.80元/m³计收(以上价格均不含泵站运营费用、污水收集管网维护费)计收。既:运营期前2年整体水价为1.15元/m³,第3年起按1.55元/m³为基准水价,在运营期内按BOT协议14.2条之约定进行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调价。
保底污水处理量(即原协议保证水量):自特许经营期起始之日(2020年6月2日)起,第一、第二年保底水量按设计处理规模2万m3/d的50%计算,为1万m3/d;第三年起至运营期结束,保底水量按设计处理规模2万m3/d的100%计算,为2万m3/d。2024年处理污水水量730万立方米,申请579.60万元用于支付东川区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费用。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东川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污水处理服务协议,2024年应申请财政资金579.60万元用于支付东川区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费用。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申请项目财政资金579.60万元,资金到位后计划用于支付该项目2024年政府运营补助支出,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八、项目实施成效
从长远来看,项目实施后,主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2%以上,对保证城镇排水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具有积极意义,为污染物减排作出贡献,同时对流域外污水处理厂发挥水环境综合治理作用具有长远意义,持续有效保护水环境,提升水环境综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