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4-03-21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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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制定《2024年度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或调整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制定或调整对东川区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有关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