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基层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办发〔2015〕3号)及《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东川区2024—2026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的通知》(东财预〔2023〕1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一)单位名称: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代码:12530113054696250T
(三)地址: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阿旺街1号
(四)联系电话:0871-62520351
(五)法人代表:年杰
(六)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七)代为概况:根据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办发〔2015〕3号)文件制定本项目,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本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乡镇企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暨法律法规,综合管理本镇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辖区乡镇企业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保证安全生产相关社会服务。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当年区安委会、应急管理局下达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1月至12月每月安全生产工作例行检查、巡查、安全大检查、6月安全生产月、7月至8月汛期安全生产检查、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等阶段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发生的业务支出(其中包括: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橱窗、警示标识标牌、会议培训资料、聘请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生的业务支出。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阿旺镇实际情况,2024年由本级财政安排拨付1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上级各部门要求,镇党委、镇政府把该项资金用于外聘安全环保监管人员,17个村(社区)生产企业的安全隐患检查整改,3家涉磷矿企业、2家运输企业、3家建筑施工单位8家其他生产企业、5家烟花爆竹零售店、1个加油站、1家液化石油气销售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检查巡查、人员培训工作、安全生产政策宣传等工作 。
八、项目实施成效
加强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有利于企业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减轻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风险,对生产、环境有可持续影响。同时,有利于保持基层安全监管队伍的稳定,有利于持续提升监管水平,隐患的整改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