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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403-846696 主题分类: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15 08:54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东川区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听证会 听证报告的公告 (第3号)
文号: 关键字: 听证,东川区,代表,教育,体育局

昆明市东川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东川区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听证会 听证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发布时间:2024-03-15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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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东川区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公告(3号)(1)


昆明市东川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东川区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听证会

 听证报告的公告

(第3号)

《东川区中小学生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听证会报告已报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审查通过。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东川区教育体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871-62121474)

附件:东川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东川区中小学生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听证会听证报告

                  昆明市东川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4日


东川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东川区中小学生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重大决策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0〕89号)有关规定,东川区教育体育局于2024年3月7日上午9:05在区教育体育局四楼大会议室举行了《东川区中小学生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听取社会各界对《东川区中小学生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3月7日上午09:05-10:50时。

地点:东川区东川区教育体育局四楼大会议室(铜都街道桂苑街文苑巷33号)。

三、听证参加人构成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

马顺花 东川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

马顺花  区教育体育局

吴 君 区教育体育局

陈勤涛 区教育体育局

(三)决策发言人:

杨超同 东川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四)听证监察人:

陈正林 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纪垒 区司法局法律事务科科长

(五)听证记录人:

柏家聪 区教育体育局

(六)听证代表:

敫 斌 区教育体育局

杨东云 区卫生健康局

屈 建 区卫生健康局

张俊文 区公安局

钱 洪 铜都街道司法所

蒋 志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戚文媛 家长代表

王树稳 学校领导

刘 燕 家长代表

禄 荣 家长代表

刘 梅 家长代表

王 佳 人大代表

付文春 人大代表

李明江 政协委员

杨建聪 政协委员

陈 辉 教师代表

李  雁 家长代表

曹  军 家长代表

张 玲 家长代表

饶文华 学校领导

段连兰 家长代表

彭朝琼 家长代表

陈 玲 家长代表

徐国坤 学校领导

(七)旁听人员:

王建芬 区教育体育局

蔡廷青 东川区第四小学

李文辉 区教育体育局

刘顺金 东川区第一小学

杨 涛 东川区第五小学

四、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2024年2月22日,在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举行《东川区中小学生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相关内容。

2024年2月29日,在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举行《东川区中小学生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召开

2024年3月7日9:05至10:50,《东川区中小学生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听证会在东川区教育体育局四楼大会议室举行。本次听证会应参加人员42人,实际参加人员36人,其中听证主持人1人,决策发言人1人,听证记录人1人,听证委员3人(1人兼任主持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证代表24人,旁听人员5人,请假6人。本次听证会应到会听证代表30人,实到会24人,符合听证制度的规定。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

2.听证主持人核实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

3.听证主持人告知听证参加人员权利义务和宣布听证会纪律,向听证会监察人报告参加会议人数情况;

4.听证监察人根据听证代表人数及参加情况宣读是否准予召开听证会的监察意见书;

5.决策发言人就东川区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主要内容作简要情况说明;

6.听证代表就东川区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主要内容进行质疑、提问和发表意见或建议(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7.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提问发言进行答辩;

8.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有补充意见的听证代表补充发言);

9.听证代表审阅本人的发言记录并核实签字;

10.听证委员进行合议(时间不超过20分钟);

11.听证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听证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宣读合议书;

12.听证委员、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核定并签字;

13.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并进行宣读;

14.主持人作总结性发言。

五、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

24位听证代表在会上做了发言,经听证委员会合议归纳,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对供餐公司的操作员工的培训,资格审查;

2.营养餐应针对学生身体肥胖、偏瘦情况供给不同类型的食物;

3.加强供餐转运车辆和学校转运点的管理;

4.供餐价格是否经过论证,要注意做好舆情舆论的应对;

5.应加强监督职能部门履行职能职责;

6.应从源头加强整个流程的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7.要加强学校分餐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考虑孩子午休的场所;

8.建立陪餐人员制度,考虑陪餐费用和管理人员费用,餐费是一餐一付还是按学期支付;

9.建议合理安排送餐时间、重视意见收集;

10.建议供餐事项与孩子的留校时间共同考虑,校门口公开食品制作的操作视频;

11.公布食谱、避免重样,考虑供餐单位与学校距离近一点,缩短供餐时间。

12.建议男女生采用不同的餐标,建议初中12元、小学10元;

13.是否能减免建档立卡户及低保户家庭学生的部分餐标。

六、决策发言人的陈述答辩

针对各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听证决策人逐一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说明,将严格按程序开展东川区中小学生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加强整个供餐流程的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七、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参会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及问题,东川区教育体育局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研究,形成主要意见如下:

针对第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一条意见,已采纳,并在后期工作中贯彻落实。

针对第二条意见,现暂时无法实现不同人群给与不同的饮食标准,学校将加强宣传,教育肥胖学生控制自己的饮食摄入,加强体育锻炼,达到健康体重标准。

针对第七条意见,能严格执行意见中的“加强学校分餐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意见中“考虑孩子午休的场所”部分,待与学校商讨决定。

针对第八条意见,能严格执行意见中的“建立陪餐人员制度”“陪餐费用和管理人员费用”将根据供餐量实际考虑,“学生餐费”按月结算。

针对第十二条意见,暂无法做到男女生采用不同的餐标。将根据东川区的实际消费水平,多部门联合再征求意见,决定餐标。

针对第十三条意见,只能在届时与供餐公司协商,征求供餐公司意见。

本次听证会后,东川区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各位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进一步的整理和完善供餐方案。

八、听证结论

听证会代表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东川区学生集体用餐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相关情况进行了质询,并发表了个人意见和建议,共提出意见建议13条,无反对意见。

听证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发言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了答辩。听证会代表均同意《东川区中小学生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东川区教育体育局将本着充分尊重公众意见的原则,对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吸纳,进一步对《东川区中小学生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完善。同时,将经审查的听证报告同步报送决策机关作为决策依据。

特此报告。

昆明市东川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