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多部门联合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4-01-30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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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切实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为,2023年12月8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检察院联合对辖区内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经营户详细解读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告知经营户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观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人次,车辆2辆次,检查超市8家次,农(集)贸市场4个次,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责令经营户按要求更换“生鲜灯”3户次。
此次专项行动切实有效遏制了辖区内经营户使用“生鲜灯”等不合规照明设施现象,提高了经营户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意识。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对违法违规使用“生鲜灯”等不合规照明设施现象严查严惩,切实保障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