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联系(地址:昆明市东川区桂苑街24号,邮编:654100,电话:621213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按照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截至2023年12月底,在东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重要事项公示公开信息147条,内容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不予行政处罚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信息、财务预决算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3年,未收到公开申请,没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未公开的情况,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未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在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做到主动、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原则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予以配合,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并明确了政府信息员作为联系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确保发布信息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东川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目录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人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调整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功能和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的上传。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未建立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微博等。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各项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对接信息公开主管部门,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存在公开信息不够及时的情况;二是公开内容的附件中多次出现“疑似错误词”情况;三是政务公开水平仍需持续提升。
(二)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公开范围,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是加强对各科室站队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三是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将各科室站队信息工作纳入年目标管理。定期维护,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