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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52224292-202401-830544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24 15:28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5:28
字号:[ ]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联系(地址:昆明市东川区白云街6302室,邮编654100,电话:0871-62122699,电子邮箱:Dcsfj6162@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度,我局积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4条。法治政府建设年报1件;办理政协提案2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印发《关于调整东川区司法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局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各项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一事一审“三校三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结合我局公文制发流程,依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实效性、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设有新媒体账号2个,“东川司法”“法治东川”微信公众号,按时更新,对发布信息严格审核,出现错误及时修改。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已印发《东川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不得公开清单。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的流程和范围,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人。

2023东川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定期接受社会评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责任追究,本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度,东川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工作动态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自我监督力度不够,被动接受上级检查反馈问题多,自查问题少。

(二)下步改进措施

1.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