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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52224292-202401-859731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24 15:10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3年)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东川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3年)

发布时间:2024-01-24 15:10
字号:[ ]

昆明市东川区医疗保障局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度,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东川区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延伸服务内容,完善公开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东川区医疗保障局202311日起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9条,在“东川医保”微信公众号全年累计推送180在东川融媒(区医疗保障局板块)累计推送文章130篇,内容涉及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医保药品目录、政策汇编、医保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2023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区医疗保障局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信息发布更新和管理工作,确保了网站的正常运行,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切实履行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职责,严格按“一事一审”“谁公开、谁审核” “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需经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杜绝了网站信息泄露、泄密等相关事件的发生。

(四)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本单位负责的栏目。

(五)监督保障方面。通过网上检查、第三方考核评估等方式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区政府网站的政务新媒体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年来,未收到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未发布过政策文件,不涉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工作,在公开过程中,未发生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认真按照市、区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现扣分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通过自检自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欠缺,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内容和形式需进一步细化丰富;三是公众参与度还需要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下步,我局将继续按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的培训;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文本的校稿力度,表述错误和错别字明显下降;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准确把握好公示栏目要求,做到信息公开内容与栏目相符合;五是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局形成政府信息公开齐抓共管的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东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