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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52224292-202401-829868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23 09:02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09:02
字号:[ ]


2023年,东川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全面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选任富有责任心且业务能力过硬的专人负责,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公开政务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夯实短板弱项,强化制度保障,全力确保在制作、审核、公开、存档等重要环节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不断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推进。2023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做到信息同源。

(五)监督保障。建立信息监督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全面性,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文本中出现表述错误和错别字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不规范;三是公示内容与公示栏目不够准确。      

本年改进情况: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文本的校稿力度,表述错误和错别字明显下降;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审核工作,逐步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三是准确把握好公示栏目要求,做到信息公开内容与栏目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