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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401-827992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17 15:31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光达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塑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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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光达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塑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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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光达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塑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光达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塑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光达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塑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四方地片区

建设单位:云南光达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境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年产塑料颗粒毛毛虫20000吨。项目租赁已建标准厂房建设2条塑料颗粒毛毛虫生产线,总占地面积约为133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原料贮存区、产品风干区、产品贮存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

、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修过程中产生施工粉尘、装修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现场的水泥及其他粉尘类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裸露于大气环境中。

②合理安排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扬尘预防治理培训。

③必要时,进行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破碎粉尘产生于干法破碎工序,污染物为颗粒物。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 DA001 排气筒排放。

DA001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入厕依托园区公共卫生间。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的 A 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四方地与碧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施工期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从声源上控制:选用噪声相对较低的施工机械设备。

②严禁夜间施工,若必须进行夜间作业,需按要求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

③施工场地内可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设备专用房或操作间内,避免露天作业。

④在施工机械的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

⑤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采取设备加装减振垫、消音器,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依托项目附近现有设施,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项目室内装修规模较小,在房屋装修过程会产生少量的装修垃圾。装修垃圾清运至统一地点暂存后按有关部门的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杂质铁、布袋收尘灰,危险废物有废机油和废弃含油抹布,其他废物有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②不合格产品外售塑料制品制造厂利用。

③杂质铁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④布袋收尘灰委托相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⑤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⑥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险废物贮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光达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塑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

光达废旧塑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