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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401-827045 主题分类: 项目监管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16 15:12
名 称: 东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东川区审计局审计发现东川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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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东川区审计局审计发现东川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4-01-1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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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审计局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16日、5月15日至17日、7月5日至9月27日对2东川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就地审计,在审计期间,东川区农业农村局积极配合,按照审计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根据《昆明市东川区审计局审计报告(东审报〔2023〕5号)》反馈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东川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95585.32元

经审计,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中由于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定额套用不准确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价款95585.32元。

(二)因民镇田坝村项目区1号水池未蓄水未发挥供水调节作用,导致35.92亩耕地缺乏灌溉用水撂荒。

经审计,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于2022年6月16日通过验收。因民镇田坝村、牛厂坪村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于2022年7月9日移交因民镇管理和使用。但截至2023年5月16日,因民镇田坝村项目区1号水池未蓄水,未能发挥供水调节作用,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35.92亩耕地缺乏灌溉用水撂荒。

(三)因民镇牛厂坪项目区16号改建沟渠沟壁开裂散落

经审计,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于2022年6月16日通过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根据项目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工程整体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由验收方在验收报告中明确具体起止日期)。2023年5月16日审计现场核查时,发现因民镇牛厂坪项目区16号改建沟渠的沟壁开裂散落。

(四)铜都街道新村村部分机耕路竣工图图纸所示位置不准确、竣工资料中的图纸不清晰。

经审计,2023年3月14日审计进行现场核实,发现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竣工图纸新村村部分机耕路位置与项目实施现场位置不一致,竣工图纸不清晰。

(五)东川区拖布卡镇镇政府监管不到位,导致新房片区复管道降低标准,影响项目区供水保障

经审计,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竣工资料,拖布卡镇新店房片区1号供水主管为DN100镀锌管,2023年7月5日审计进行现场踏勘,发现拖布卡镇新店房片区1号供水主管变为DN50供水管。经向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拖布卡镇政府核实:因东川区拖布卡镇小卡公路改扩建需对新店房沿线管道进行改造移除,小卡公路验收后,对原拆除管道进行恢复。目前,小卡公路尚未验收,小卡公路施工单位降低设计标准,将管道恢复为DN50供水管,影响项目区供水保障。

二、整改情况

(一)针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东川区农业农村局已通知承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多计工程款95585.32元。

(二)因民镇田坝村项目区1号水池未蓄水未发挥供水调节作用,导致35.92亩耕地缺乏灌溉用水撂荒。

东川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因民镇现场核实,因民镇光伏提水项目改扩建已基本完工,对1号水池已恢复供水,撂荒地已恢复耕作条件,大春引导开展种植。

(三)因民镇牛厂坪项目区16号改建沟渠沟壁开裂散落

东川区农业农村局已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对今后的建设项目,东川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管控质量。

(四)铜都街道新村村部分机耕路竣工图图纸所示位置不准确、竣工资料中的图纸不清晰

东川区农业农村局已按竣工图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对今后的建设项目,东川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项目竣工资料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审核竣工资料。

(五)东川区拖布卡镇镇政府监管不到位,导致新店房片区恢复管道降低标准,影响项目区供水保障。

东川区农业农村局已对接拖布卡镇,待小卡公路验收后,对原拆除管道按原标准进行恢复。

东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