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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312-811765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2-19 17:05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坤利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回收利用及两轮电动车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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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坤利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回收利用及两轮电动车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9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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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坤利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回收利用及两轮电动车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坤利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回收利用及两轮电动车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回收利用及两轮电动车拆解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天生桥片区天四路

建设单位:云南坤利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滇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厂房占地面积为10800m2,该厂房为云南汇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2#标准厂房,已由昆明隆泰工贸有限公司整体租赁,再由昆明隆泰工贸有限公司转租给本项目(租赁协议详见附件)。本项目拆解的电动车为纯电动的两轮电动车,各拆解生产线主要以人工辅以工具进行拆解,以回收金属、塑料、玻璃等材料,项目拆解的废蓄电池、墨盒(硒鼓)、废荧光灯管、废线路板等部件不再进行进一步拆解。建设项目完成后,废两轮电动车拆解量为10万辆/年,废家电、废电子设备拆解量为50万台/年,废五金拆解量为3.5万吨/年,废压缩机拆解量为1万吨/年,废线缆处理量为5万吨/年。本项目拆解的废旧物资均来源于项目周边的城市、乡镇,不涉及拆解进口废手机、废电脑等废旧物资。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在施工作业面、物料堆场应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旱季风大时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

②物料堆放区应采取覆盖措施,避免露天堆放产生扬尘。

③运输车辆应限速慢行,并适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撒落引起二次扬尘。

④使用尾气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施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拆解、金属及塑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挥发性有机废气及食堂油烟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废两轮电动车拆解废气:电动车拆解台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电动车拆解粉尘、破碎机自带废气收集设施收集拆解产物破碎粉尘,收集后的拆解粉尘和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废家电、废电子产品、废五金拆解区废气:各拆解台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拆解粉尘、破碎机自带废气收集设施收集拆解产物破碎粉尘,拆解、破碎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废压缩机拆解废气:拆解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⑤废线缆铜米生产线废气:破碎、风选产生的粉尘经铜米机设备自带的收尘设施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⑥项目餐饮油烟主要来源于员工食堂,《报告表》分析,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项目运营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排放限值;本项目食堂设置1个灶头,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因此施工期用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冲厕、厂区道路洒水降尘水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厂区道路洒水降尘废水全部蒸发,不产生废水;施工人员洗手及如厕依托已建办公楼现有卫生间,洗手及冲厕废水排入现有的化粪池预处理,再进入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破碎机间接冷却水、生活污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本项目员工办公生活依托已建好的办公生活综合楼,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前,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已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再回用于绿化,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后,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天生桥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同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尽量设置在厂房内操作,对高噪声且固定设备加装减震垫;

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昼间12:0014:3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进行施工的,提前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并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安民告示;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要求在工程开工15日内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提出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保证场内运输畅通,减少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施工过程所需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

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以及除尘器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经距离衰减等措施。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应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由施工方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食堂泔水、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污、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设置2个一般固废暂存区,用于暂存拆解产生的一般固废,可回收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存放、定期外售给有处理能力的企业;

②不可回收一般固废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海绵、废座椅面料、废除油抹布等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③食堂泔水、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污、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污泥依托昆明隆泰工贸有限公司统一处置。

④废抹布及废劳保用品全过程豁免,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⑤项目其他危险废物于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分类分区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坤利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回收利用及两轮电动车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