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第七批次土地征收预公告
东政征预公告〔2023〕9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
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东川区 2023 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 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
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土地征收范围、面积、用途
征收范围:涉及东川区碧谷街道起嘎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十、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居民小组;铜都街道深沟 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二居民小组,集义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五、 六居民小组,尼拉姑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五居民小组集体土地(详
见附件)。
征收面积:4.8795 公顷(以最终勘测定界报告验收备案为准)。
征收用途:城镇道路用地。
三、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本公告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拟定于 2023 年 4 月 6-26 日由东川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 关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 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
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
栽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东川区 2023 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
示意图
附件
东川区 2023 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拟征收土地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