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有关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征求区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四)负责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涉法事务工作,为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指导、监督区委、区政府各级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承担东川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拔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指导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九)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有关外事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设8个内设科室和政治处。
(一)办公室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三)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
(四)公证律师工作科
(五)基层工作科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七)法律事务科(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八)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九)政治处
三、派出机构
(一)铜都司法所
(二)碧谷司法所
(三)阿旺司法所
(四)乌龙司法所
(五)汤丹司法所
(六)拖布卡司法所
(七)红土地司法所
(八)因民司法所
(九)舍块司法所
办公地点:昆明市东川区白云街6号
电话号码:0871-6212181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蒋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