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至9月安全生产监管及生产 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现将全区2023年1至9月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及各类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情况
(一)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总数61家,正常生产经营单位9家。1至9月共监管监察21家53家次,发现事故隐患195项,督促完成整改115项;对4家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26.3万元。
(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总数110 家,正常生产经营单位100家,1至9月共监管监察100家101家次,发现事故隐患49项,责令企业现场整改22项,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6份,下发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6份。对4家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其中一家立案查处2次),结案5起,罚款7.6万元。
(三)冶金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总数78家,正常生产经营单位52家,1至9月共监管监察47家70家次,发现事故隐患118项,责令企业现场整改8项,责令限期整改110项(完成整改73项,37项整改中);下发《现场检查记录》47份,《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42份,《整改复查意见书》35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对6家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25.0999万元。
(四)消防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总数824家,正常生产经营单位824家,1至9月共监管监察96家次,发现事故隐患96项,督促完成整改96项;对13家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11.88万元。
(五)油气输送管线:目前,辖区内无石油和天然气的长输管线。
(六)道路交通:区公安局交警大队1至9月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4178起(含派出所9505起),其中无证1041起,饮酒驾驶312起,醉酒驾驶168起,超员8802起,擅自改装16020起,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9258起,机动车乱停乱放18410起,其它违法行为26220起。先后排查出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1086处。“两客一危一货一网”共33家,检查企业144家次,提出整改意见158条。运管东川分局1至9月份共监管监察135家次,发现事故隐患或问题180项,已全部完成整改;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35份,下发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177份。
(七)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截止6月30日,监管1000人以上大型群众性活动1次(第17届云南东川泥石流汽车越野赛),投入警力共260余人持续五天开展赛事安保工作,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群体性事件。
(八)农业和水利安全:农业安全方面:生产经营单位总数261家,正常生产经营单位257家,1至9月共监管监察261家269家次,发现事故隐患5项,督促完成整改5项。水利安全方面:生产经营单位总数70家,正常生产经营单位63家,1至9月抽查检查58家次,发现事故隐患109项,督促完成整改103项。
(九)城市管理:生产经营单位5家,正常生产经营5家,1至9月监管监查5家45家次,发现事故隐患4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十)公路、铁路、水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总数6家,正常生产经营单位6家,1至9月监管监察63家次,发现事故隐患38项,督促完成整改38项。
(十一)建设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建筑施工方面,建设施工生产经营单位总数6家,正常生产经营单位6家,1至9月共监管监察6家68家次,发现事故隐患97项,督促完成整改97项。城镇燃气方面,生产经营单位总数2家,正常生产经营单位2家,1至9月监管监察168家次(企业,门市、用户),发现事故隐患145项,督促完成整改125项。
(十二)民爆物品安全:民爆监管方面,监管目标企业2家(生产企业〔已停产〕、存储销售各1家),1至9月,开展安全检查12次(其中,生产经营企业3次、销售企业9次),共检查发现51条隐患和问题,下发安全生产检查表11份,全部隐患和问题已整改完毕。民爆物品审批方面,截止9月30日,共审批炸药1639.984吨、电子雷管852740枚,工业索类14500米; 审批剧毒物品(液氯)10.5吨;共开展检查92余次,发现问题隐患12条,全部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毕。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总数257家,正常生产经营单位257家,特种设备共1399台;1至9月共监管监察161家(次),设备1135台(次),压力管道约102Km。发现事故隐患33项,责令企业限期整改33项,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61份,下发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33份,对2家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24万元。
(十四)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总数58家,正常生产经营单位58家,1至9月共监管监察58家195家次,发现事故隐患15项,督促完成整改14项。
(十五)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方面,公共场所家数570家、生活饮用水32家、餐消单位3家,1至9月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369家次(理发529家次、住宿426家次、美容236家次、网吧24家次、影剧院2家次、游泳场所7家次、歌舞厅25家次、候车室3家次、候诊室1家次、足浴116家次);生活饮用水112家次(集中式供水单位14家次、二次供水单位43家次、现制现售水53家次),餐消单位12家次。医疗卫生监督方面,医疗机构家数197家(医院8家、妇幼保健中心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家、卫生院9家、门诊部5家、诊所医务室39家、村卫生室124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1至9月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306家次(医院27家次、妇幼健康服务中心4家次、乡镇卫生院25家次、社区卫生服务站22家次、门诊部24家次、诊所15家次、村卫生室14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份。职业卫生监督方面,生产经营单位总数29家,正常生产经营单位29家,1至9月共监管监察29家43家次,发现事故隐患7项,督促完成整改5项;对1家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0.8万元。
(十六)学校和体育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总数69家,1至9月共监管监察25家次,发现事故隐患110项,督促完成整改98项。
二、综合督查检查情况
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截止9月30日,区安委办开展了3次综合督查检查,督查检查单位和部门40家、40家次,下沉企业23家,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48项,跟踪落实整改48项。二是安委办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3项,下达“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2份,隐患整改提醒函1份。三是对14项重大隐患请示区政府挂牌督办,目前完成整改1项。
三、事故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统计,截止9月30日,全区发生各类生产事故5起,死亡8人,其中一般生产事故4起,造成4人死亡;较大生产事故1起,造成4人死亡。
从时间分布来看:1-9月事故总量同比上升67%,死亡人数上升167%。一季度发生生产事故0起,死亡0人(去年同期1起,死亡1人);二季度发生生产事故2起、死亡2人(去年同期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上升100%;三季度发生生产事故3起,死亡6人(去年同期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200%,死亡人数上升500%。
从行业划分来看:2起建设施工高坠一般生产事故,占事故总量的40%,死亡2人占25%;2起金属非金属矿山一般事故,占事故总量的40%,死亡2人占25%;1起交通公共设施管理较大事故,占事故总量的20%,死亡4人占50%;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事故,其中道路交通领域今年以来截止9月30日未发生生产事故(去年同期3起)。
从地区划分来看:1-9月,园区管委会发生一般生产事故1起、死亡1人,两项指数同比均上升100%;拖布卡镇发生一般生产事故1起、死亡1人,两项指数同比均上升100%;阿旺镇发生生产事故2起(1起较大生产事故、1起一般生产事故)、死亡5人,事故总量同比持平、死亡人数上升150%;舍块乡生一般生产事故1起、死亡1人,两项指数同比均上升100%;其他乡镇街道未发生生产事故。
四、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
自5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来,全区已发生3起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占全区事故总量的60%、75%、100%。特别是今年以来发生的4起事故中的3起事故企业均未按区安委会要求列入重大风险“4张清单”。反映出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管控不严不细,安全生产工作没有抓到位。对策措施: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的部署安排,认真检视部门和企业在 2023行动的动员部署、自查自改和督导帮扶、精准执法三个阶段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对发现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逐一建立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充分发扬斗争精神,直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风险,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安全监管,降低和消除事故风险。结合 2023行动总体部署,紧盯汛期致灾风险,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工贸、交通、消防、建筑施工、自建房、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抓紧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重拳出击打非治违,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促落实属地、行业部门和企业的风险防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