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东川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执行国家、省、市、区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和改革创新措施。
(二)负责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产城整合”规划的编制、报批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规划管辖范围内经济运行的跟踪分析调度工作,提出经济运行调节措施,向国家、省争取涉及开发区发展的产业政策和项目资金。组织编制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审批辖区内市级权限核准的投资项目,负责园区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三)负责园区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纪检监察、信访维稳以及群团等工作,负责规划范围内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
(四)负责规划管辖范围内土地的开发管理,实施土地整理、收储、报批、供应、管理工作;负责规划管辖范围内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授权或委托,在规划管辖范围内行使市级审批管理权限。
(五)负责园区的财政运行管理,制定实施规划管辖范围内财源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园区年度财政预算编制、资产管理、资本运作、投融资管理等工作。协调规划管辖范围内税收收入的收缴、划转、清算等工作。
(六)负责规划管辖范围内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规划管辖范围内企业、项目业主生产经营要素的统筹保障服务工作;负责规划管辖范围内各企业的统筹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服务、管理区域内企业施工建设、依法生产等生产经营性活动。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云南东川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部
(二)党群工作部
(三)经济发展局
(四)规划建设管理局
(五)行业管理部
(六)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东川区铜都街道东海路南段
办公联系方式:62121333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赵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