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地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红土地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汤丹镇重大行政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制定《红土地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镇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农村产业发展布局规划;
3.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规划;
4.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二)涉及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教育、文化、养老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涉及重要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开发的重大政策措施;
2.其他重要的土地、山林、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重要文化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特色景观、自然保护地、各级文保单位。
(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重点公共建设项目
1.全局性公共资源配置项目的批准和实施;
2.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
3.非政府投资但需经政府审批并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
(五)其他重大事项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事项;
2.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