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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309-73713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9-04 14:41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2年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2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04 14:41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1300171800101000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是统筹协调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城市日常运行管理的综合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绿化、城市公园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等规范性文件、措施、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和发展政策,并指导执行。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昆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要求,牵头负责东川区相关工作。

3.负责建成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城市地上地下管线(含水、电、气、热等)的管理工作。参与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建成区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桥梁的监管,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建成区道路、桥梁(隧道)附属设施的管养维护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城市照明管理规范,制定全区城市照明发展规划、年度建设和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城市景观亮化方案审核及亮化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

4.负责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制定市容秩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全面推进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全面推进城镇精细化管理。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的专项治理。

5.负责建成区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监督、管理垃圾处置业务和环卫设施的设置工作。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建筑废弃物管理规划、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6.负责拟订全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及设施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和标准,并监督管理实施。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综合整治。

7.负责保证城市绿化用地,对建成区范围内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园林绿化规划和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监督、管理建成区绿地占用和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工作。参与全区园林绿化重大项目立项审核。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城乡防护绿地、附属绿地、道路绿地、街头游园、广场绿地的行业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制定城市公园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公园内规划、建设的审核。按照规划审核程序,协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园总体规划进行审批。负责城市公园资源保护。指导全区民办公园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建成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公园协会工作,并开展对外园林绿化科技交流与合作。

9.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行政和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工商管理、交通管理、市政管理、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10.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的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管理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容环卫、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城市园林绿化等相关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1.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研究,组织指导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开发、引进、应用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数字化城管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110社会联动和区长热线交办的工作。

12.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权限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户外广告牌匾治理方面。扎实开展城市“牛皮癣”、户外广告、不文明行为的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审批店招店牌151户、清理乱张贴、乱涂乱画小广告260余条,没收违规宣传单380余份;清理霸道广告牌39块、拆除布标48条;拆除大型破损广告牌2块,督促自行拆除未经审批、设置不规范的店招店牌4块;劝导乱涂、乱扔不文明行为80余起。

2.城区裸露垃圾全消除方面。通过加大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保洁保洁率,配置垃圾清运车辆36辆,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车10辆(其中:洗扫车3辆,冲洗车4辆,洒水车1辆,吸污车1辆,多功能抑尘车1辆)。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率达80%。环卫清扫保洁时间由原来的8小时延长至16个小时,所有垃圾设施每2天循环清洗1次,36辆垃圾清运车辆每日2次以上垃圾收集清运,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绿地日常养护、管护方面。一是加强对城区行道树、道路绿化带、游园广场和公园的管理,进行松土除草、浇水灌溉、病虫害防治、倾斜苗木扶正、卫生保洁等日常养护工作,完成修剪乔木18万余株、绿篱130余万平方米,行道树抹芽6000余株。二是积极做好绿植的补植补种工作。为保证城区绿化美化面积不减损,绿色景观的连片效应,累计投入人工3000余人次,机械车辆240车次,在建成区36条道路补植缅桂、小叶榕、香樟、大叶榕、凤凰树、灯台树6个品种70余株行道树,麦冬9400余株、金森女贞 1030余株、长春花800余株、吊兰7500余株、黄连翘6100余株、叶子花450余株、天竺葵300余株、炮仗花8株、一串红750余株、红花檵木1500余株、小叶女贞2700余株。三是做建成区27株已挂牌好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养护工作。按要求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区级能解决的及时进行处理,积极邀请市级专家进行指导,采取措施开展好养护管理工作,以延长古树生命周期。

4.落实河(湖)长制方面。积极开展石头公园和湿地公园的水体、卫生保洁及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工作。安排人员加强日常巡查频次,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置,及时排除问题隐患。截至目前,专人定期巡河70余次,局级巡河11次,配合区级河长巡河6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5.照明设备管护方面。坚持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对城区所有道路照明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特别针对背街小巷照明设施进行重点排查,确保设施安全运行。确保了东川区照明设施安全、正常、完好的运行,主城区主次干道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以上,设施完好率达100%。

6.方便群众夜间出行。完成了嘎糯路27盏路灯更新改造安装施工项目;完成木树郎村入村道路24套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完成东来街16盏太阳能路灯安装施工项目;完成陶苑新区5盏太阳能路灯安装。经过调试全部已投入使用,为周边群众夜间安全出行的提供保障。

7.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全区2街道6镇1乡(舍块乡整乡搬迁,垃圾处理已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投放收运车84辆、垃圾房308座、垃圾桶2014只、钩臂式垃圾箱1234只、垃圾池117座、果皮箱456组、垃圾中转站2座、垃圾填埋场1座、垃圾热解处理设施9座,设施设备已全部投入到镇村进行使用,东川区镇区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100%、建制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75.61%,自然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78.26%,已达到三类县区镇区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65%、建制村50%、自然村40%的要求。

8.来信来访工作方面。印发《区城市管理局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处理、化解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的各类信访事项,全年完成信访局交办件2件,“市长热线”交办件157件,群众(有效)来访1件,办结率、回访率、回报率均为100%。积极开展平安创建连续3年被区委政法委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9.做好公园、广场疫情防控方面。在人民公园、湿地公园、石头公园、泄洪公园、和平广场设立监测点,每天8:00-11:30、 14:30-17:30、19:00-21:30等3个时段,每个时段安排2人开展测温、扫码、登记等工作,提醒市民外出时佩戴口罩、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劝离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10.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区城市管理局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求,一是积极配合乡村振兴局完成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二是严格选派驻村干部7名到5个村,推进各项政策、工作、责任落实;三是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开展挂钩帮扶调研、联系走访5次,及时掌握联系对象生产生活状况,并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向村委会反映;四是结合行业优势,做好乡村亮化工程,帮助铜挂钩帮扶村安装太阳能路灯51盏,促进帮扶计划措施落实落地。

1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区城市管理局落实“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要求,全面实施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提高部门单位核心业务履职成效。对申报项目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业务人员,进行绩效管理等工作培训2次,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执行绩效监控,对纳入预算已完成的4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预算申报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专业化、规范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市政市容科、执法监督管理科。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照明管理站

2.昆明市东川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参公事业单位)

3.昆明市东川区园林绿化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决算编报的单位是: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9人(离休0人,退休49人)。

实有车辆编制28辆,在编实有车辆39辆。实有车辆数超车辆编制数的原因为:其中有11辆环卫车辆因历史原因没有车编。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附表1-附表14)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840.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7.13万元,占总收入的93.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3.47万元,占总收入的6.1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77.32万元,下降37.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77.97万元,下降26.83%;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万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万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万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万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699.35万元,下降80.13%。减少原因是1.城市更新改造服务中心整体移交至住建局导致决算数较上年减少;2.本年度项目支出资金较2021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06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3.73万元,占总支出的85.14%;项目支出456.27万元,占总支出的14.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33.82万元,下降33.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2.34万元,增长5.76%;项目支出减少1,676.16万元,下降78.6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减少原因是1.城市更新改造服务中心整体移交至住建局导致决算数较上年减少;2.本年度项目支出资金较2021年减少。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临时聘用人员工资上年在项目资金中列支,本年放入人员类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13.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3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3.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6.2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生活垃圾处理运营专项资金138.6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0.38%;城区绿化及公园绿化管养经费支出15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5.20%;东川区路灯电费及维护项目经费支出7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34%;卫生局拨入城市环卫清洁保洁专项经费支出9.4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07%;春节系列活动经费25.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48%;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资金支出3.7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82%;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支出25.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48%;东川区人才干教项目城市管理专题培训专项经费支出3.8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85%;垃圾处置及市容提升整治等经费支出50.0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96%;退休人员住房补贴资金支出10.6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33%;2022年垃圾分类专项资金支出5.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2.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76%。与上年相比减少973.24万元,下降27.22%,主要原因分析1.城市更新改造服务中心整体移交至住建局导致决算数较上年减少;2.本年度项目支出资金较2021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节日氛围营造、城市管理专题培训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死亡及伤残抚恤;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创卫生城市相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42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8%。主要用于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加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8万元,支出决算为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4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7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8万元,支出决算为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2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务接待较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32万元,增长6.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24万元,增长5.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8万元,增长5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2021年次数增加,故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8万元,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8万元,其中:办公费0.61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工会经费13.66万元;福利费4.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44万元,较上年减少394.49万元,下降90.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临时人员经费支出经济科目由劳务费调整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故机关运行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城市管理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部门资产总额2,989.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0.44万元,固定资产1,458.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27.75万元,其他资产112.8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9.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7.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1.6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2项,账面原值17.5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89.06

1,190.44

1,458.06

78.29

940.52


439.25



227.75

112.8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昆明市盘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拨入垃圾处置及市容市貌提升整治经费34.72万元;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拨入垃圾处置及市容市貌提升整治经费9.19万元;西山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拨入垃圾处置及市容市貌提升整治经费61.51万元;昆明市官渡区城市管理局拨入垃圾处置及市容市貌提升整治经费68.05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300171800101111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2决算公开报表20230901051258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