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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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是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有关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征求区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3.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4.负责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涉法事务工作,为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指导、监督区委、区政府各级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承担东川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拔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指导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9.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有关外事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1.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东川区司法局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以东川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统筹抓好“能力作风建设年”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和依法治区、法治建设、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与应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公证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法律事务科(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政治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
2.昆明市东川区法律援助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726.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8.79万元,占总收入的98.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39万元,占总收入的1.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6.41万元,增长14.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0.71万元,增长14.8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4.30万元,下降19.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东财预调〔2022〕1、5、6、8、11、20号文件,东财行〔2022〕1、28、30、37、55、84、92、93、94、116、117、124、125、187号文件,东财行〔2021〕37、93、94号文件,东财社〔2022〕1、88、117号文件,东财预〔2022〕1号、东检联发〔2020〕2号文件,年中追加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70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7.87万元,占总支出的78.88%;项目支出360.92万元,占总支出的21.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92万元,增长2.1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72万元,下降2.23%;项目支出增加66.64万元,增长22.6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根据东财预调〔2022〕1、5、6、8、11、20号文件,东财行〔2022〕1、28、30、37、55、84、92、93、94、116、117、124、125、187号文件,东财行〔2021〕37、93、94号文件,东财社〔2022〕1、88、117号文件,东财预〔2022〕1号、东检联发〔2020〕2号文件,年中追加资金,支出随之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7.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1.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6.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55%。(人均1.3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0.9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0.92万元,较2021年增加66.64万元,增幅22.64%,主要为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依法治区、法治建设、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与应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8.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61.33万元,增长3.72%,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目标奖、项目支出,导致相应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完成完成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学习教育培训。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4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公益性岗位人员支出、住房补贴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5万元,支出决算为3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3.99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2.8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47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5.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6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5万元,支出决算为3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2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4%。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东川区地理情况特殊,多为山,经向上级请示,后根据昆汽编办复〔2022〕39号同意购置执法执勤车1辆,车价为23.99万元,后根据东财行〔2022〕125号,新购置车辆1辆,故“三公”经费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66万元,增长298.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3.99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56万元,增长7.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1万元,增长30.6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东川区地理情况特殊,多为山,经向上级请示,后根据昆汽编办复〔2022〕39号同意购置执法执勤车1辆,车价为23.99万元,后根据东财行〔2022〕125号,新购置车辆1辆,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是根据东财行(2022)1号,202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未超预算,因工作需要增加公务接待,故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东川区地理情况特殊,多为山,经向上级请示,后根据昆汽编办复〔2022〕39号同意购置执法执勤车1辆,车价为23.99万元,后根据东财行〔2022〕125号,新购置车辆1辆,故公务用车购置比上年增加。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各项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指导、学习交流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1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机关运行费194.81万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34万元,较上年减少15.24万元,下降7.21%,主要原因是精准落实“紧日子”政策,严控各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办公设备、社区矫正人员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527.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65万元,固定资产459.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1.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25项,账面原值43.2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6.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监督索引号53011300131500101111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20230903104809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