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32700101000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测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级、市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公益林申报,组织实施区级公益林划定,组织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调整昆明市东川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牵头有关部门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申报和相关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产业相关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实施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国有(集体)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理论学习教育抓实抓细。一是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6次、民主生活会1次,班子成员带头学、学在前、想在前、干在前,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驾驭林草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二是带头学习“四史”,以林间山头、田间地块为现场教学课堂,采取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示范引领林草系统干部职工牢记优良传统,赓续红色基因,永葆初心使命,以“赶考”的清醒走好新时代林业生态建设的长征路。抓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制定班子为民办事清单15件,81个在职党员认领为民办实事清单182件,引导林草干部常态化为民办实事。三是带头讲授专题党课,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建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全年班子成员讲党课7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6场次,推进党员教育常态化。四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主要领导负责制,认真落实“书记抓”和“抓书记”工程,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2.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抓手,班子自身建设从严从紧。一是突出组织建设从严,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深化“三亮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活动,3个基层党支部积极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积分管理”“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抓好政务公开等各项制度的落实。二是突出学习教育从严,深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组织50名党员参加区直机关工委举办的“万名党员进党校”暨党务干部培训;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深化以案促改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工作,唤醒党员干部职工守初心、担使命,筑牢纪法防线。三是突出制度落实从严,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班子集体决策等制度,完善和落实了局班子民主决策议事规则,直接目前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室16次,对全区林业生态建设的重点工作进行把脉研判;认真执行落实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中层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民主决策;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之间的沟通协作,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谈心谈话会,增进班子的团结和信任,带动形成风清、气正、劲足的良好氛围。四是突出纪律作风从严,继续深化“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不学习”专项整治和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紧盯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管住重要环节、重点岗位,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上下班纪律,推动形成“山清水秀”的干事创业环境。
3.以重大项目建设为契机,林草生态修复持续提速。营造林工作方面,完成2.2984万亩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造林、四沿绿化造林和市级森林抚育项目,有序推进3万亩“双重”人工造林项目和3万亩封山育林项目,完成义务植树90.2万株,完成4个村村庄绿化美化,对262株古树名木进行挂牌保护。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面积1167.52万亩,做好305名天保公益林护林人员及919名生态护林员考核及极度管理工作,全年兑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1134.95万元。退耕还林工作,推进1.24万亩2020年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完成5995亩国土绿化森林资源培育退耕还林抚育项目。林业生态修复PPP项目推进情况,做好项目用地合规性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社会稳定评估、土地流转方案、项目管理办法等50余个银行融资要件办理,2021年9月9日,省农发行贷款审查委员会顺利通过了项目16亿元贷款审批,首批1000万元贷款已发放到spv公司,目前完成高品质花椒种植50亩、荒山造林1130亩、完成板河口144.69亩苗圃基地土地流转以及经济林项目用地的预选工作。
4.以严守生态红线为准绳,森林资源质量稳步提升。2021年以来共审核报批使用林地项目70起,已取得使用林地手续30起,批准使用林地面积49.7243公顷;审核审批林木采伐30起。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核查疑似违法图斑196个,案件数54起。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经营交易及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行政案件5起。结合国土资源三类调查成果及国土空间规划,启动东川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湿地保护利用规划、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等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履行主体责任,分类推进草原禁牧休牧工作。打击违法侵占自然保护地、湿地资源违法行为,加大湿地资源的监测力度,完成项目占用湿地资源图斑整改1个,完成湿地疑似图斑54个数据核对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5.以“一县一业”创建为载体,林业产业转型扎实推进。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思路,继续推进以核桃、花椒“两棵树”为主的绿色产业发展。抓好花椒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1年新种植花椒7030亩,截至目前全区保有花椒面积10.4万亩,其中已挂果面积约4000亩,平均按照200公斤鲜果测算,产量约为800吨。组织开展了2020年、2021年花椒成效验收工作。启动5万亩花椒幼林抚育管理项目,整合涉农资金,累计下达抚育资金1835万元,目前正开展抚育成效检查验收。实施核桃高产高效示范基地项目2400亩,项目涉及7个行政村。投资110万元,实施好省级核桃加工机械一体化示范项目和5个市级特色经济林果加工厂建设项目。结合林草部门职能职责,认真谋划绿色富民产业,助力脱贫攻坚后续巩固和乡村振兴。
6.以全面压实责任为手段,林草灾害防控取得实效。坚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压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通过向造林合作社购买服务的方式,清退顶岗和“吃空饷”的267多个护林员,压实护林员工作职责;综合采取人防、技防措施,坚持宣传引导、火源管控、隐患排查、督查问效、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齐头并进,开展电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556项,确保了全区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抓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529万亩,实施2021年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41.4万亩,实施草原鼠害、病虫害及毒害杂草防治2.5万亩。
7.以提升履职能力为目标,支撑保障能力不断夯实。提高科技对林草生态建设的贡献率,开展核桃、花椒等特色经济林管理技术、山地核桃丰产栽培技术培训300余人次。强化依法治林,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共审查林业行政案件63起。与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建立联合执法联动机制,组建联合执法工作组,共办理破坏森林生态资源安全的林业行政案件63起,结案63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安全、日常外事、保密、信访、督查、档案、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本系统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法规与产业发展科(国有林场管理科)。承担起草林业和草原规范性文件及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提出生态建设、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法制建设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承办其他有关法律事务。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涉及行政审批的信息公开等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上报和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承担林业植物检疫证书的核发。负责林业和草原的宣传、教育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指导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组织实施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3.生态保护修复科。承担森林、湿地、荒漠、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执行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牧)还林(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执行荒漠化防治、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有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4.森林资源管理科。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实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级、市级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林地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草原、湿地的开发利用。执行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各乡镇(街道)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有关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提出调整昆明市东川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管理和监督。提出新建、调整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申报有关工作。
5.规划财务科。研究提出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相关生态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管理监督中央、省级、市级、区级林业和草原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监督管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行业会计核算和规费。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负责统计信息工作、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32辆,在编实有车辆3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908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83.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63.55万元,增长22%,增加的原因是本年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63.55万元,增加2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908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14万元,占总支出的5.93%;项目支出8412.61万元,占总支出的92.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63.55万元,增长22%,增长的原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0万元,增长0.33%,增长的原因是保险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661.35万元,增长24.61%,增长的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1.1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0.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12.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4.67万元,增长19.87%。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8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79.96万元,主要原因为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项目没有新增建设任务,主要工作是开展生态保护、退耕还林、森林防火、森林生态效益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83.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63.55万元,增长22%,主要是2022年支出上级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行支付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费用。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缴费等,反映退休管理方面的财务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573.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5%。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38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森林防火、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治减灾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8万元,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6.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8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3.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8万元,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未购置车辆,相关资金转至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使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8.51万元,下降94.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63.2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11万元,下降6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2万元,下降94.4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车辆购置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维修、加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8批次、85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20万元,增长0.66%,增长的原因是水电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办公,维护机关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1770.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3.40万元,固定资产1240.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6.7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2.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8.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1.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1.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32700101111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决算公开表20230901081102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