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3-08-22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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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经纪人
补贴标准:对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申报材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法人或劳务经纪人身份证复印件;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收入证明(由用工企业提供务工人员工资收入证明);就业证明(外出务工人员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或录用备案登记表)。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向各乡镇(街道)申报、初审、汇总报区就业局审核、公示、拨付。
办理地点:东川区劳动就业服务局(新大楼)205办公室
咨询电话:肖师 0871-62138606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