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容缺审批”清单
发布时间:2023-08-16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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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容缺审批”清单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提交材料 | 该事项可容缺部分 | 后补要求和时限 |
1 |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 | 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批 | 1.草原征占用申请表 2.征用和使用草原的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及个人身份证证明材料 3.项目批准文件 4.被征用草原的权属证明材料 5.与草原所有权者、使用者及承包经营者签订的草原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协议 6.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凭证 7.拟征用草原的区域坐标图 8.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 9.州市局、县区级林草主管部门转报请示 10.公示材料及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 1.草原征占用申请表; 2.征用和使用草原的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及个人身份证证明材料;3.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4.被征用草原的权属证明材料;5.与草原所有权者、使用者及承包经营者签订的草原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协议 9.州市局、县区级林草主管部门转报请示 | 受理时容缺的材料,需在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前补齐补正 |
2 |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 | 在草原上修建为直接草原保护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的审批 | 1.草原征占用申请表 2.征用和使用草原的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及个人身份证证明材料 3.项目批准文件 4.州市局、县区级林草主管部门转报请示 5.被征用草原的权属证明材料 6.与草原所有权者、使用者及承包经营者签订的草原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协议 7.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凭证 8.拟征用草原的区域坐标图 9.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 10.征占用草原现场查验表 11.公示材料及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 1.草原征占用申请表; 2.征用和使用草原的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及个人身份证证明材料; 3.项目批准文件; 4.州市局、县区级林草主管部门转报请示 5.被征用草原的权属证明材料 6.与草原所有权者、使用者及承包经营者签订的草原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协议 | 受理时容缺的材料,需在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前补齐补正 |
3 |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 |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的审批 | 1.草原征占用申请表 2.征用和使用草原的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及个人身份证证明材料 3.项目批准文件 4.州市局、县区级林草主管部门转报请示 5.被征用草原的权属证明材料 6.与草原所有权者、使用者及承包经营者签订的草原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协议 7.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凭证 8.拟征用草原的区域坐标图 9.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 10.公示材料及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 1.草原征占用申请表 2.征用和使用草原的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及个人身份证证明材料 3.项目批准文件 4.州市局、县区级林草主管部门转报请示 5.被征用草原的权属证明材料 6.与草原所有权者、使用者及承包经营者签订的草原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协议 | 受理时容缺的材料,需在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前补齐补正 |
4 |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1.林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2.有关采伐指标的批准文件 3.伐区采作业设计报告 | 1.林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 受理时容缺的材料,需在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前补齐补正 |
5 |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 |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 1.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用地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 3.使用林地申请表 4.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5.项目批准文件 6.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图件2份 7.州市级、县区级林草主管部门转报请示 8.公示材料及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 1.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用地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 5.项目批准文件 7.州市级、县区级林草主管部门转报请示 | 受理时容缺的材料,需在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前补齐补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