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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308-720896 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8-02 10:19
名 称: 东川区托育机构备案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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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托育机构备案管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3-08-02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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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托育机构备案管理流程

根据《云南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将举办托育机构备案流程公示如下:

一、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应当符合国家《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等要求。

3.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如何注册登记?

1.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向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营利性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

2.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向区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审批和登记。

3举办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向区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托育机构的登记信息通过共享、交换等方式推送至同级卫生健康部门。

三、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辖区内已登记托育机构的备案工作,托育机构应当在备案资料准备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向其所在地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托育机构申请登记时,应当在业务范围(经营范围)中明确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内容。

2. 提交托育机构场地证明。自有产权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租赁的,提供出租方的不动产登记证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租赁期不少于 3年)。

3.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托育机构专职园长、从业人员都应当取得与从事工种(岗位) 相匹配的从业资格证明及其健康合格证明。

4.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5.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托育机构应当按相关规定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托育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并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监督检查结果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自行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提供餐饮服务的,需提交双方供餐协议书、第三方《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备案采取何种方式?

线上备案。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两种方式登录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自行注册账号密码,在线填写上传登记资料,填写备案基本信息,上传备案所需准备材料,填写上传盖章的备案书和承诺书,在线提交备案申请。

五、备案申请后多久能批准?

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在线收到托育机构齐全的备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机构提供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备案成功;材料不全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机构提供需要补齐的材料清单;托育机构不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         

                         备案咨询电话:0871-6212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