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隆中环保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首次)
东川隆中环保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首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东川隆中环保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昆明隆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昆明市东川区四方地工业园区北片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处理规模分别为处置粉状废活性炭60t/d,产能粉状活性炭成品产量4000t/a;处置颗粒状废活性炭30t/d,产能颗粒状活性炭成品产量5000t/a;危险废液焚烧50t/d。包括综合楼、仓库、生产主广房及生成线的主要设备、配套的污水处理装置、臭气、计量、给排水、供配电及辅助配套设施,并购置生产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昆明隆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四方地工业园区北片区
联系人:叶总
联系方式:0871-64112348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园路126号融城优郡B5写字楼21层
联系人:莊工
联系方式:0871-64183095(电话)、1530028679@qq.com(电子邮箱)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该项目有相关环境保护意见的,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馈。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eomcKZiQ
七、其它
为确保项目建设单位及各方公众合法权益,公众在反馈环保意见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昆明隆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二0二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