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2023年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方案
东川区2023年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方案
为切实做好 2023年单用途商业预防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云双随机联发〔2023〕1号)、《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笺〔2019〕224)、《单用途商业预售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9〕9号)等文件组织实施。
二、检查主体
根据要求,本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由区商务投促局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组织实施。
三、检查时间、抽查对象及比例
(一)检查时间:2023年5—10月
(二)抽查对象:零售、住宿和餐饮以及居民服务业的发卡企业。
(三)抽查比例:按照对象数量1%比例开展抽查,抽查对象数量不少于2家。
四、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检查方式: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以实地检查的形式开展。
(二)检查内容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
五、检查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根据《昆明市2023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和《关于统筹制定2023年度东川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销售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依据、主体、时间、对象、比例、方式和内容等具体要素。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根据《关于统筹制定2023年度东川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发起抽查任务,依托云南省统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从东川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制售领域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按照1%的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名单。抽查对象名单一经抽取不得更改。
(三)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根据实际需要从区商务投促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2名执法检查人员,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2名执法检查人员。
(四)实施检查。由区商务投促局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对检查对象一次性完成检查。
(五)检查结果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区商务投促局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检查后续问题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执法责任,认真开展检查工作。
(二)规范执法检查。区商务投促局做好执法过程记录及信息上报工作。参与抽查的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携带并出示执法证件,做好检查过程的记录。
(三)注重舆论宣传。要结合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制售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