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角家村农牧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角家村农牧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角家村农牧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角家村农牧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陷塘村角家组和白簸箕组及阿旺镇大石头村麻立湾、中村、大坪子、下坪子等村小组
建设单位:昆明市东川区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8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20.29336MWp,共建设60个光伏方阵,光伏方阵由光伏组串、逆变设备及升压设备构成,包括28个光伏组件串联而成的光伏组串,50台3150kVA的箱变变压器,8台2500kVA的箱变变压器和2台1600kVA箱变变压器组成。每个发电单元经箱变变压器至35kV。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以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新村变220kV侧,新建线路长约为21.6km,升压站容量按180MW设计。项目共计8回集电线路。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及装修时产生的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以减少洒落,不得污染道路。 ②对粉状粒料堆应采取防尘布或网遮盖、洒水降尘、袋装等措施,减少由于风力引起的扬尘。 ③施工场地内车辆应采取低速行驶,道路保持清洁,裸露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④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 ⑤对施工现场和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春季干旱多风日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施工期粉尘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内置排烟管道高于食堂楼顶1.5m高排放。 食堂饮食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标准。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雨季地表径流、基坑涌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场地平整及基础施工避开雨季,暴雨期间停止施工; ②为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 ③施工场地附近设旱厕一座,粪尿进入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全部用于周边农用施肥,不外排;在施工生活区内设置1座0.5m3的隔油池和1座5m3的沉淀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其余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周围灌木草丛浇水,不外排。 ④在施工生产区设1个3m3的沉淀池,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它施工环节,严禁外排。 ⑤施工期间应按照水保要求优先完成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场区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 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办公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 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升压站员工生活污水和项目光伏板清洗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升压站设置1个隔油池(容积0.2m3)、1个化粪池(容积1m3)、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不低于2m3/d)及1座中水暂存池(容积5m3)。升压站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后达标后全部回用于项目绿化浇洒,不外排。雨天回用水暂存于中水池,晴天是回用升压站绿化浇洒,不外排。 ②太阳能电池板每年清洗两次,产生的废水自然流至光伏板下方用于植被浇洒,不外排。 运营期升压站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回用升压站内绿化,不外排。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和交通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尤其是距离居民点较近的光伏区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施工,高噪声设备尽量布设于远离居民点的区域; ③升压站施工时设置不低于2.5m高的施工围挡,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④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⑤施工期间交通运输采取以下措施: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乡村道路等声区时应限速;施工车辆经过村庄应减速慢行,严禁鸣笛。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加强绿化,并加强设备维护。 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粪便。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废弃土石方: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场地内回填,不设置弃渣场,禁止乱弃渣。 ②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存放。禁止乱堆乱倒。 ③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垃圾实行“日产日清”,施工现场设施垃圾桶对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后统一运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 ④项目施工厕所产生的粪便定期清掏用于周围绿化施肥。 ⑤项目临时堆场应选择在项目用地范围内,严禁新增占地,堆场应远离河道,并进行覆盖和拦档。堆存时间较长时,应在堆土期间新增临时撒草措施。临时堆土清理后应对临时堆场覆土绿化处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电池板、变压器废油、废蓄电池、生活垃圾、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处将建设1个集油井和1个事故油池,一旦发生事故,主变压器事故废油收集至事故油池,采用专用的储油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②废蓄电池更换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③废旧光伏组件收集至升压站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存放,不得露天堆放,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回收处理。 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置。 ⑤生活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污泥,污泥中无特殊的污染物,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 ⑥升压站设置1个面积15m2的危废暂存间,箱式变压器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运营期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角家村农牧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