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发布审查公示(爱雅口腔)
医疗广告发布审查公示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原卫生部令第26号)的精神,现对拟发布的医疗广告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区卫生健康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天,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62122864。
广告发布机构信息: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东川爱雅口腔门诊部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70221853011317D1522 | 法 人 | 顾加丽 | ||||
身 份 证 号 | |||||||
医疗机构地址 | 昆明市东川区学府路腊利村口28幢非住宅17-18-19室 | ||||||
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医疗机构类别 | 口腔门诊部 | ||||
诊 疗 科 目 | 口腔内科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正畸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预防保健专业、其他、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 | ||||||
床位数 | 13张 | 接 诊 时间 | 9小时 | 联 系 电 话 |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户外、印刷品、网络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0秒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2304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 壹年(自2023年4月 28日起,至2024年 4 月7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东医广【2023】第04-01-01号 |
发布广告内容样件:
东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