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提升预算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印发《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重点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财绩〔2022〕31号),组织实施了东川区2022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2年,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大财政重点评价力度,拓宽重点评价覆盖面,选取与各部门职能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金额较大的项目40个,资金12.58亿元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其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9个(含涉农重点项目22个)、政府性基金项目2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1个、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1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个、地方政府债务项目1个、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5个。
2022年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扩大,评价项目数量较以往年度大幅增加,委托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昆明鸿润会计师事务所、昆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3个中介机构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二、评价结果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29个,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1个,为良的项目19个,为中的项目9个。
(二)政府性基金项目2个,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1个,为中的项目1个。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1个,评价结果为中。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1个,评价结果为优。
(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个,评价结果为中。
(六)地方政府债务项目1个,评价结果为中。
(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5个,评价结果均为良。
项目评价结果详见附件1。
三、评价结果分析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评价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评价项目29个,其中,非涉农重点项目7个,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1个,为良的项目2个,为中的项目4个;涉农重点项目22个,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17个,为中的项目5个。
非涉农重点项目评价发现:1.区教体局教育教学质量奖项目,存在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的相关规定;未针对该奖励资金的使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该笔资金使用范围,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2.区住建局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存在老旧小区实际改造内容缩减较大,居民满意度较低,未达到预期效益目标;项目过程管理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3.2021年东川转型市级配套补助资金项目,涉及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商务投促局、区住建局4个部门,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指标设置细化、量化不足,部分补贴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等共性问题。其中,园区管委会存在未针对技改扶持项目开展跟踪监督,部分补贴项目的可持续性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商务投促局存在超标准补贴的情况。4.区发改局2021年重点项目前期及重点工作经费项目,存在未建立健全项目制度,超范围使用资金,未对项目进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后续监督管理,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规范,部分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等问题。5.区发改局“三区”移民搬迁生活补助及医疗保险经费项目,存在部分指标值设定不合理,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项目资料未及时归档等问题。6.区交运局2019年度中央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项目,存在项目及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项目实施运用结果与项目预期不符的问题。7.区就业局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存在未按规定进行预算绩效跟踪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年末结余资金较大、政策知晓率偏低等问题。
涉农重点项目评价发现:1.项目普遍存在预算不准确、资金管理不到位、绩效意识薄弱、绩效管理不到位、项目过程管理不到位等共性问题。2.碧谷街道箐口村乡村振兴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阿旺镇岩头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一村一品”冬桃产业发展项目、因民镇田坝社区乡村振兴热带果蔬产业发展项目、拖布卡镇易地搬迁安置点就业扶贫车间电子元件生产建设项目、舍块乡云坪村高原特色经济作物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存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未按计划工期开工建设和完工,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3.铜都街道龙洞村陆家山潜在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东川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示范(第二批)项目,存在预算执行率低、验收不及时、绩效自评开展不规范等问题。4.红土地镇乡村振兴花沟村万亩小杂粮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存在项目建成后未投入使用、深耕和种植补助面积未达标、绩效管理不到位等问题。5.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厕所革命资金项目,存在部分户厕代建、部分公厕选址不合理、管理维护不到位的问题。
(二)政府性基金项目
评价项目2个,汤丹镇2021年度杉木村村级文化活动场所(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和东川区2021年“土地出让金”支出项目。
汤丹镇杉木村村级文化活动场所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由村委会进行管理,通过项目的实施,为村民提供一个进行组织学习、政策宣传、丰富村民文化生活的场所,村民整体满意度较高。存在招投标资料管理不到位、超范围支付工程预付款、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未制定项目专项管理制度、未设立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等问题。
东川区2021年“土地出让金”支出项目,产出效果整体良好,基本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存在预算申报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预算编制依据不够充分,资金监管内控程序建立不完善等问题。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评价项目
评价项目1个,为东川区建投公司国有经营性资产运营情况项目。评价发现,东川区建投公司国有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中存在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不明显,出租经营性资产收益不完整,租赁合同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维护工作待加强等问题。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
评价项目1个,为东川区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项目。评价发现,东川区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实现省级统筹,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缴费及待遇调整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待遇,业务经办基本规范,养老保险个人信息方便查询,服务满意度较好,项目效益较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东川区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长趋缓,支付压力增大,2021年全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未能支撑当年统筹部分养老金支出,基金平衡主要依靠历年基金累计结余资金。
(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评价项目1个,为东川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评价发现,该项目资金到位率70%,预算执行率49.29%,项目效益一般。存在项目立项未进行事前绩效评估、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够明确、无预算资金编制的测算依据、未执行绩效自评、大部分资料未进行纸质版归档、未完全执行项目实施方案、未完全按照合同履行等问题。
(六)地方政府债务项目
评价项目1个,为东川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东川区创业就业园区一期项目。评价发现,该项目举债程序合规,项目效益一般。存在专项债券资金以拨作支,实际对应项目尚未形成相应的实物工作量,支付依据不充分,项目管理混乱,产生效益不明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完善等问题。
(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重点评价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重点评价5个部门,为拖布卡镇、区科学技术协会、区城管局、区医保局、区水务局,评价得分在85分-89分之间,评价结果均为良。评价发现,五个部门预算管理基本规范,预算支出能保障部门年度工作的正常开展;管理制度健全,部门履职效益得到良好体现。
存在的共性问题是:1.预算管理不全面,预算编报不准确;2.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强;3.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意识不充足;4.资产管理不规范(区科学技术协会借出资产未办理借出手续、区城管局无批复变更资产使用用途)。
存在的差异性问题是:拖布卡镇经费审核不严格及费用核算不准确,部分产业发展不达预期;区城管局政府采购、公用经费预算编制前瞻性不够,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
四、评价结果应用
(一)结果反馈
评价工作结束后,按照《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111号)的要求,对40个项目评价报告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建议,以正式文件反馈至相关单位,要求被评价单位报送整改计划和措施,在2023年4月15日前进行整改。
(二)预算编审应用
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一上”审核阶段,向东川区部门预算编审委员会提出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建议在安排2023年度同类项目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对延续性项目,在安排2023年度预算时予以优先保障。
2.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要求预算单位对评价发现问题在2023年4月15日前进行整改,区财政局归口管理的业务科室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整改的,建议在安排2023年度同类项目预算时可予以优先考虑;对延续性项目,在安排2023年度后续预算时可予以优先保障。
3.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要求预算单位对评价发现问题在2023年4月15日前进行整改,区财政局归口管理的业务科室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建议在安排2023年度同类项目预算时扣减预算安排资金额度10%;对延续性项目,必须制定具体项目实施保障措施,并对预期绩效目标进行严格论证后予以安排。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同类项目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对延续性项目,暂停安排后续预算。
(三)预算管理应用
在改进预算管理方面,向东川区部门预算编审委员会提出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加强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监督管理,指导预算单位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从源头查找原因,对症下药,制定有力措施,从根本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进度缓慢等问题。制定详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项目如期完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指导,以绩效为抓手,指导预算单位从源头开始,提高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质量,做到绩效指标细化、量化,提高绩效目标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做好后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四)结果公开
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将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本次重点评价报告(除涉密内容外),通过“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中(http://kmdc.gov.cn/),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区级财政预决算-预决算绩效管理信息中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