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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303-683687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3-30 11:12
名 称: 东川区司法局 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东川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6112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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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司法局 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东川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611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3-30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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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

东川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611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纪垒委员:

您在东川区政协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强社区普法工作实效性的建议》,已交区司法局、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当前,随着东川移民搬迁,城镇化不断前进,许多社会矛盾体现在社区,普法工作对象居住在社区,法治宣传阵地集中在社区,全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户数共874025343人,涉及5个乡镇(街道)53个村(居)委会,搬迁安置社区3个,城镇化安置率达95.67%,因此,抓好社区普法势在必行。您着眼于东川的长远发展,针对目前普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社区普法的建议,非常有建设性。

二、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区司法局主办意见

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夯实普法基础。一是东川区司法局在对门山、起嘎易地搬迁点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4个,制作主题雕塑4个,道旗80余条,大型户外宣传牌15个,宣传栏12个,宣传标语30余块,为移民搬迁社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二是今年以来,司法局大力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东川区水景公园打造了法治文化公园1个,目前正建中法治文化广场1个(政法广场),以及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场所示范点1东川区铜都街道沙坝社区),利用法治文化设施、法治图书角、法治宣传小广场大喇叭等常态化、体系化地开展法治宣传实践活动

2.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筑牢战斗堡垒。整合全区普法力量,组建包括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普法志愿者队伍,通过法治宣传活动和法律讲座等形式不定期开展授课和法律咨询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录制音频资料,利用流动法律宣传车开展用身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等活动开展就业创业法律培训通过为学员讲授法治小常识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内容,普及务工群众迫切需求的各项法律知识,将就业创业与法律服务有机融合。

3.融合强大普法新力量,厚植法治根基。2022年来区司法局联合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普法上讲堂的通知》,要求村(社区)书记(主任)上讲堂开展普法授课,通过面对面讲解授课的方式,解决了部分群众文化水平不高,对智能手机、电脑鲜有接触的学法短板问题,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知晓率,同时提升了村(社区)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解决问题困难的能力。

4.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促进普治结合。区司法局以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村(社区)法治能力和水平,推进村(社区)法治建设向规范化迈出,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德治。

5.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村)社区法治文艺巡演活动。在各移民搬迁点及人口较为集中的社区,开展法治文艺巡演,通过花灯、小品、法治电影展播等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切实解决了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二)区委组织部办理情况

东川区委组织部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提出建议

1.加强调查研究,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在全面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分析搬迁社区在普法工作方面存在的集中问题和搬迁群众对普法工作的真实需求。在推动普法工作进社区的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社区存在的矛盾问题普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同时根据年龄段、性别、学历等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开展普法工作,做到对象精准、需求精准、方法精准、内容精准。要通过法律常识的普及,帮助社区解决某一领域、某一特殊人群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

2.创新方法途径,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性。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依托各社区智慧党建电子信息化平台、云岭先锋手机APP一部手机办事通等服务平台推送精品法制宣传材料和课件,结合社区小喇叭”“小广播”“小视频等方式,开展多元化的普法宣传工作。要注重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将法律法规融入文艺表演,通过小品、快板、山歌等接地气的方式,生动形象的实现普法工作入脑入心。

3.注重常态长效,提高普法工作持续性。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主题党日等活动,发动机关企事业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主题服务活动。依托社区工作站、党群服务中心等线下载体,打造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整合青年普法志愿者、社区志愿者、老年歌舞团等队伍力量,做好引导培训,打造一批社区法制宣传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普法工作。指导社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巩固深化普法工作成效。

(三)区民政局办理情况

1.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一是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规范村(居) 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坚决防止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及涉及宗族恶势力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与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等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二是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三是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定期开展民主协商。四是完善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权力事项,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2.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提升全区乡村治理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云民发〔202030号)文件要求,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于2021816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东民联发〔20213号),梳理了《东川区城市社区权力清单及运行规范(试行)》和《东川区村级(村改居)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试行)》。

3.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修改、完善和使用。为有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有效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扎根群众,落实在行动,从而更好地促进村(居)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更好教育引导村(居)民群众改变落后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达到规范和约束行为的目的,融入到新时代新生活。自2016年以来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级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制定实施工作的通知》(东组联发〔2016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通知》(东组联发〔201730号)和《关于进一步有序推广实施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推进基层综合治理的通知》(东组联发〔201811号)等文件,截至目前全区170个村(社区)已建立相对规范完善的一套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乡村治理机制。2021年根据区委、政府领导要求,区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四个必须的通知》,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契机要求各乡镇(街道)指导各村(社区)严格按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四个必须要求对现有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改和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定期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村(社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二是整合全区普法力量,充实普法队伍和人才,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离退休人员、政法机关干警、社区文艺队伍等普法新力量,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如有不妥,请给予批评指正,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

                           202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