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发布审查公示
医疗广告发布审查公示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原卫生部令第26号)的精神,现对拟发布的医疗广告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区卫生健康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天,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62122864。
广告发布机构信息: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康伦中西医结合医院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43152053953011317A3002 | 法 人 | 任金权 | ||||
身 份 证 号 | 5301***********919 | ||||||
医疗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碧谷街道(原碧谷卫生院) | ||||||
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医疗机构类别 | 综合医院 | ||||
诊 疗 科 目 | 中西医结合内科、中西医结合外科、预防保健科、中医针灸推拿科、普通外科、急诊室、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妇科、口腔科 | ||||||
床位数 | 37(2)张 | 接 诊 时间 | 24小时 | 联 系 电 话 | 0871-62166120 |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户外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无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2303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 壹年(自2023年3 月 1 日起,至2024年 2 月28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东医广【2023】第03-01-01号 |
发布广告内容样件:
东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