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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302-663858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07 16:56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水井梁子片区引水灌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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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水井梁子片区引水灌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07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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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水井梁子片区引水灌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水井梁子片区引水灌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水井梁子片区引水灌溉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水井梁子片区

建设单位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人民政府

环评单位: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灌溉面积2556亩,主要工程为取水工程、管网工程和水池,公用工程包括供电、供水等。建设内容为:建设引水主管全长 22.309km、支管共 6 条,全长 7739m;水池7座,包括200m³水池2个、150m³水池2个、100m³水池3个。

、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运输工具行驶过程中的尾气、车辆运输带起的扬尘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禁止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尤其是引起地面扰动的作业。对于建设施工阶段的车辆和机械扬尘,建议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利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进出道路洒水,同时在施工场地出口设置浅水池,以利于减少扬尘的产量;

②施工车辆进出道路要全覆盖,同时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防止物料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以减少扬尘的产生量。对施工区附近的道路进行清扫,减少粉尘和二次扬尘产生。限制施工区内运输车辆的速度;

③运输砂、石等材料的车辆应覆盖蓬布,以减少撒落和飞灰。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密封运输,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不能够装得高过车辆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

④应将基础开挖过程回填后剩余的土石方及时运走,尽快恢复临时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减少风蚀强度。

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运营期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②施工废水主要包括车辆和施工设备的冲洗废水、下雨时的地表径流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之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运营期

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水为灌溉回归水正常情况下产生的灌溉回归水量很少,灌溉回归水沿沟渠汇入附近地表水体,沿途蒸发、渗漏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为施工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遵照地方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为防止施工噪声扰民,应杜绝深夜施工;对因需保障白天交通通畅和其它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建设单位须在施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②尽可能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并且注意经常维护和保养,使得施工机械设备保持运转正常,同时要定期检验设备的噪声声级,以便有效地缩小施工期的噪声影响范围;

③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对固定的高噪声设备进行噪声屏蔽处理,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施工现场设置彩钢板围挡,以增加噪声的衰减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④施工场地应保持通道和道路畅通,控制运输车辆的车速,限制车辆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施工区域设置围挡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

运营期

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无废气土石方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到周边集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利用垃圾桶收集后送到周边集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水井梁子片区引水灌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