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www.kmdc.gov.cn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拟对以下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现给予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8日。(节假日除外)
公示期间,有疑义者可向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62123344。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