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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www.kmdc.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52224292-202301-661533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1-31 10:44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东川区税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东川区税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0:44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东川区税务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正确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要求,紧紧聚焦“抓好党务 干好税务 带好队伍”,持续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

立足主责主业紧盯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公开纳税人应知需知最关心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涉税答疑等事项,及时完善更新2022年,本单位通过东川区政府网站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昆明市税务局频道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09每季度进行欠税公告1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单位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决策公开机制,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促使信息公开工作更严谨、标准、规范二是抓实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经层层审核把关后统一由专职人员发布。三是做好信息预警工作。根据省市局涉税新闻报道和舆情风险防范工作提示事项,逐一梳理,再次核实,避免发生泄密、信息发布失信、税收政策过度解读影响税收秩序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本单位未开设新媒体账号,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为东川区政府网站、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昆明市税务局频道、东川发布局区机关、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在办税服务厅设导税台、学雷锋志愿者服务站、税务文化长廊、公告栏、意见箱等,营造良好信息宣传氛围在区局机关、办税服务厅公示办税人员信息方便纳税人咨询办理涉税事项。同时,认真做好各网站有关栏目的信息维护工作,规范区局领导信息公示、定期发布税费政策、行政执法信息等内容更新

(五)监督保障

监督检查“精准”发力制定信息上报、保密审查等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清单,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细化完善考评指标,坚持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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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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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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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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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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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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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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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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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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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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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的质量有待提升,信息内容的准确度、创新性还不够高二是监督方式有待优化,自检自查较少。下一步,本单位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信息公开学习,夯实业务能力,不断完善优化监督方式,持续推动自我监督落实落地,用一流的信息反映一流的工作,用一流的工作支撑一流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情况

一是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和骗取留抵退税等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相关内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和税务专项行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等),以纳税人学堂、税企座谈会、入户走访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税费政策宣传,同时充分发挥“云税通”平台、电子征管档案系统、远程服务工作室、办税服务厅等阵地作用,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2022年宣传辅导纳税人累计约4万人次。

二是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使用、发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税务制度体系,在指定网站高质量发布税务规范性文件,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税务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税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三是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在税务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狠抓网站规范化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审查、发布、动态调整“四合一机制”精准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和“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务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欠税公告、税款核定、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及时更新、细化公开内容,保证办税公开的广泛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针对申请事项,以清单式罗列,采取“双重核查机制”,切实提高答复质量,将公开办理事项以短信、微信方式反馈给申请人,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四是强化工作指导监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优化领导机构配置,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出现变动及时作出调整,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党委书记、局长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1次,专题研究部署工作1次;规范评估工作,按照规定不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不与上级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针对性开展学习培训;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对照总局清单确定的重点任务和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台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通过业务培训、学习兴税平台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同时有效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的过程监督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