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科信局关于对昆明市东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34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对昆明市东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34号建议答复的函
民建东川区基层委:
您们在昆明市东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厘清金沙电力公司局域网供电的建议》建议,已交工科信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承接《关于厘清金沙电力公司局域网供电》的建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办理工作。3月22日由李仕斌副局长专门亲自率员到汤丹镇进行了第一次进行非正式面商,对提建议人的初衷、提建议人的想法、建议内容等进行了交流并听取了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1952年,东川矿务局属于国家“一·五”计划期间建成的中央企业,配套建成了适应生产、生活需要的内部企业电网。现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公司(简称:金沙电力公司。下同)就是东川矿务局时期内部供电部门的延续。
2001年,东川矿务局破产后,由云南铜业集团组建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一级法人)收购了原东川矿务局资产。本身作为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二级公司的金沙电力公司,就相应承接了原矿务局隶属的企业电网(含并网电厂)和相应社会职能(汤丹片区政府事业单位、农村用电)。期间,虽然进行过“三供一业”的相应移交工作,但由于历史上沉淀形成的诸多利益因素,金沙电力公司作为二级企业仍承担部分社会职能。
金沙电力公司发展至今,电网覆盖面积440平方公里,具有独立运行的南北部电网,装接容量22800kVA,具备5.0亿kW.h/年的供电能力。截止2021年6月,汤丹镇姑庄村、同心村、梨坪村、洒海4个村委会785户;汤丹镇卫生院、汤丹中心学校、汤丹中学等事业单位;昆明龙腾矿业有限公司、东川区小江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等企业仍使用金沙电力公司供电。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区政府高位统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项目规划,争取项目资金,推进该区域农户用电并入农网,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有序推进金沙电力公司周边村组和企事业单位用电并入南方电网问题
1.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已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对汤丹片区供电网络的特殊性情况进行了汇报,请求争取区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同时,我局与昆明东川供电局就汤丹片区电网现状、“一户一表”改造和相关问题均进行了交流、对接。
2.据东川供电局提供的信息,2013年新一轮农网改造中姑庄、梨坪供电主网架构工程已建成延到村;同心村当时供电主网架构工程已经施工但尚未完工就被搁浅。
3. 金沙电力公司周边村、组和企事业单位用电并入南方电网问题,我局与东川供电局一道,积极配合汤丹镇政府在做好解决合建小水电站的历史遗留问题后,推动包括村民在内的用电户,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入户工作。
4.在调研基础上,我局已请东川供电局对汤丹片区供电网架结构进行“一户一表”前期准备工作,工程设施上查缺补漏,进行设计、预算,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逐步有序推进“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最终推进村民和周边企事业单位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和并入南网供电工作。
(二)区工信局牵头,厘清金沙电力公司涉电的电力设施和地方合建小水电站权属关系。对无主权属设施设备统一进行拆除,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问题
1.区工科信局作为区政府的职责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按照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原则,督促金沙电力公司对自有产权内的电力设施进行权属关系明确。
2.与汤丹镇合建小水电站问题。据现有资料追溯并分析,在二十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金沙电力公司(原东川矿务局电力公司)与汤丹镇所及的村、社合建小水电站时,主要是涉及建站时占用农村集体经济或村民的土地、林地等要素。按照属地原则,我局将积极配合好汤丹镇做好与金沙电力公司有关产权界定工作。按照电力建设“谁投资、谁收益”原则,逐步解决有关问题。
3. 无主权属设施设备统一进行拆除,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问题。我局可以邀请昆明东川供电局检查人员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实存在无主的电力设施又存在严重电力安全隐患且无用电户电力线路,将提醒金沙电力公司予以拆除。
(三)督促金沙电力公司与汤丹镇同心、姑庄、梨坪、洒海等村组进行沟通理顺合建的小水电站时签订协议、资产涉及村民利益,协商解决,化解矛盾问题
1.据现有资料分析,金沙电力公司(原东川矿务局电力公司)与汤丹镇所及的村、社合建小水电站时,主要是涉及占用农村集体经济或村民土地、林地等要素,矛盾的焦点是建站时约定与农户的利益分配关系没有“砍断”,遗留下来的问题。签订的合同从性质上初步判定是属于经济合同法调整的范畴。
2.我局在向区政府汇报的同时,建议请汤丹镇组成工作专班,厘清本镇涉及合建小水电站签订合同内容。同时,建议请汤丹镇要求所属有关村、社安排专人,从源头上厘清有关关系后,汤丹镇与金沙电力公司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村民利益问题,必要时我局可以参与有关协商会议,协调或调解相关事项,从而化解金沙电力公司与村民的矛盾,加速推进农户“一户一表”改造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针对建议所提内容,依据职能职责,我局将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牵头东川供电局配合汤丹镇做好相关工作
1.我局将安排工作人员,积极牵头东川供电局,配合汤丹镇就电力设施、设备进行普查登记。厘清架空线路等各项设施设备现状,存在问题。一是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二是东川供电局按照南网 “一户一表” 建设标准,进行概算,向上级争取所需资金。
2.汤丹片区少数企事业单位用电并入南方电网问题。东川供电局配合事先对其进行情况摸底;企事业单位有自建变压器,按南网标准把变压器检修达标后,向供电部门申请报装后即可接入电源。
3.供电部门承诺对农户自愿申请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可达100%受理率。
(二)依法规范供用电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云南省供用电条例》《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规定,做到统筹、有序、逐步地解决与金沙电力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整顿供用电秩序,厘清供用电关系,使全区供用电秩序得到根本性好转,最大限度地降低供用电安全风险,让市场主体、村民安心用电、用好电,是我们应有的职责,责无旁贷。
(三)协助汤丹镇政府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1.脱贫攻坚结束前村、社整体搬迁后,如有返乡到原土地上进行开发养殖、种植、农产品加工等项目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向东川供电局申请报装动力电用户,积极支持工作。
2.区水务部门涉及并入金沙电力公司的小水电站安全隐患等相关问题,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衷心感谢您(您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存华 电话:0871-62122556
昆明市东川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22年 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