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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301-653333 主题分类: 公共文化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1-13 10:52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开展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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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开展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1-13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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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开展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培育有担当的时代新人。根据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市文物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开展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文旅通〔2022〕13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工作实际,特制定东川区开展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宣传思想和教育方针,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育文明的重要作用,围绕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目标,进一步整合文化和旅游系统资源,丰富学校教育和校外培训内容,以打造基地、服务校园、搭建平台为抓手,初步构建起覆盖城乡的“文教合作”服务体系,把广大青少年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要求

进一步整合东川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利用学生课后服务时间、节假日和寒暑假等时段,面向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育广大青少年艰苦奋斗、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丰富青少年文化生活,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为推进文化和旅游强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打下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创新利用阵地服务资源

1.建设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利用公共文化设施、红色旅游景点等开展青少年教育实践。区图书馆优化少儿文献馆藏,少儿阅览室开辟“四史”教育、传统文化专架,利用4.23全民阅读日、“六一”儿童节、“五四”青年节、寒暑假等时段,组织开展未成年人阅读推广活动。区文化馆、各乡镇(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等要面向青少年策划组织书法、国画、戏曲、民乐、非遗等传统文化展览展示和公益演出。鼓励区文物管理所、各类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旅游景点等加强与旅行社合作,设计推出满足中小学素质教育需求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综合运用专题讲座、文艺演出、解说导览、参观体验、动手实践、参与志愿服务等方式,推动青少年在感悟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增强文化自信。

2.有效服务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各类纪念馆、各乡镇(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机构,在免费开放的同时,为青少年就近参加文化活动提供场地、设备、师资等方面的便利。具备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设置未成年人专属活动空间和固定服务时段,组织适合中小学生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3.丰富精神文化产品供给。加强艺术创作选题引导,推出一批能够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文艺精品。要创作一批青少年题材作品,并积极参与全省新剧(节)目展演、“彩云奖”评选、“云南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等活动。结合实际,举办青少年文艺汇演、舞蹈比赛、合唱节等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艺术交流展示活动,推动爱国歌曲传唱。各级公共文化机构要面向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国家安全、普法教育等主题公益演出和展览展示活动。鼓励文化文物单位面向青少年开发设计寓教于乐的文创产品,推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精品课程。

(二)推动优质服务进校园

1.开展文化进校园系列服务。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要加强与区教育体育局合作,细化任务目标,继续做好“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文物进校园”等活动,积极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文化素养培育。结合中小学课程教材和地方特色,遴选推荐一批适合进校园、进教材的文物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戏曲曲目、非遗项目和艺术培训项目等。结合“戏曲进乡村”“文化进万家”等活动,定期组织志愿者深入乡村学校开展文艺辅导,推动优质资源向民族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

2.支持学校课后服务。区文化旅游局会同区教育体育局遴选推荐一批思想品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文化工作者,结合区图书馆、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文化人才专项”培训、文化共建等工作,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由义务教育学校根据需要自主选聘为文化辅导员。文化辅导员要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开设文化艺术类活动课程,指导学生文化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切实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对到校参与课后服务的文化辅导员可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补助,补助经费纳入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区文化旅游局组织遴选校外艺术培训机构,形成服务项目和培训机构名单,按照公益性原则确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调整机制,课后服务代收费标准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名单内的服务项目和培训机构。

3.推动红色旅游资源进校园。结合青少年特点,遴选适合进入校园的红色旅游资源,推动红色教育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组织红色旅游讲解员进校园开展党史故事宣讲,组织优秀红色旅游演艺作品展演展播,联合新闻宣传媒体推出红色旅游短片。

(三)推进“文教合作”机制

1.搭建“文教合作”平台。区教育体育局与公共文化机构、红色旅游景点等文教共建,以举办戏曲进校园文教互动活动、建立校外实践基地等方式,定期组织学生到公共文化机构、红色旅游景点参观学习。建立青少年活动效果评估、服务满意度评价等跟踪反馈机制,促进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的生产供给与学校的教育需求相匹配。联合开展师资培养培训,加强专业人员交流合作,建立文化和旅游系统、文物系统与教育系统协同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长效机制。

2.优秀典型示范引领。加强联动,组织开展“青少年精神素养培养优秀案例”推介活动并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区教育体育局和公共文化机构、红色旅游景点等,在联合开展中小学生校内外活动、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区文化旅游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文物局负责对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并将其纳入等级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体系。要加强经费、人员、物资等方面保障,支持面向青少年开展活动的课程研发设计、活动组织实施、人员培训、空间及设施设备提升改造等。

2.坚持正确导向。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 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面向青少年开展的文化活动、培训辅导等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严格把关,坚持正确导向,确保活动教育性和公益性。

3.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对青少年参加的各类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研究制定安全预案。要针对青少年特点,开展工作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场馆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开展师生活动前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青少年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做好疫情常态化管理,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动态调控要求,做好进入场馆、景点和学校的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