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举行《东川区农业水价定价方案》、《东川区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举行《东川区农业水价定价方案》、《东川区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155号的规定,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关于举行〈东川区农业水价定价方案〉、〈东川区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东川区农业水价定价方案》、《东川区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方案》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3:00—5:30 在东川区水务局七楼706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彭志雄(区发改局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王云龙(区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科长)
赵静梅(区发改局价格管理科副科长)
王志华(区发改局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员)
(三)决策发言人:舒东江(区发改局局长)
(四)听证监察人:杨 华(区纪委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组)
刘纪垒(区司法局法律事务科科长)
(五)听证记录人:赵静梅(区发改局价格科副科长)
(六)听证代表: 张顺奎(区人大代表)
谢朝华(区政协委员)
郎学菊(区政府代表)
陈星宇(行业主管部门代表)
蒋成花(专业技术人员)
方元聪(消费者代表)
舒音美(消费者代表)
张来进(消费者代表)
陈海兴(消费者代表)
邓绪军(消费者代表)
张自学(消费者代表)
李茂仙(消费者代表)
宋晓云(消费者代表)
摆 俊(消费者代表)
陈国品(消费者代表)
段朝学(消费者代表)
刘 滨(消费者代表)
汤泽艳(消费者代表)
王国润(消费者代表)
张建华(消费者代表)
谢 姣(消费者代表)
(六)旁听代表: 无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四)按照“谁派出、谁监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参会人员、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有近14日内境外及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参会人员、工作人员不得参会;所有参会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会;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扫码亮码验证。
特此公告
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