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 东川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
东川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7月26日在东川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昆明市东川区审计局局长 蒋明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东川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请予审议。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区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40项,审计查出违规资金5 452.62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7 302.61万元,审减工程价款937.1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22条,相关单位已积极采纳。
一、全区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65 457万元,实际完成65 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同比增长5.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39 204万元,实际完成382 832 万元,为调整预算393 707万元的 97.2%,同比增长1.9%。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5 992 万元,返还性收入-30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2 27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级专款)119 608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 430 万元,调入资金 6 917 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8 700 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 178 万元,收入合计449 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 832 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1 944 万元,上解支出8 428万元,补充预算周转金-7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5 万元,支出合计 423 73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6 061万元。
(二)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30 490万元,实际完成10 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8%,同比下降37.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4 065万元,实际完成83 127 万元,为调整预算85 623万元的97.1%,同比增长127.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0 295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上级专款)6 1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 31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1 700万元,收入合计94 5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3 127万元,调出资金3 26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 800万元,支出合计89 19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5 308万元。
(三)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69 512万元,实际完成183 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同比增长19.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2 824万元,实际完成184 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同比增长15.6%。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3 323万元,上年结余5 904万元,收入合计189 22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4 171万元,支出合计184 171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5 056万元。
(四)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 14 万元,实际完成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1.4%,同比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8 万元,实际完成 16 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下降 23.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上级专款)40 万元,收入合计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6 万元,调出资金9万元,支出合计 2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 32 万元。
(五)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区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化预算改革,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完善预算绩效考核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切实提升资金效益;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出台了《昆明市东川区“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东川区“三保”保障工作方案》,落实落细“三保”支出责任;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完善部门预算项目库管理,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现互联网(微信)方式征缴公租房、廉租房租金收入,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和效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单位账户的核算范围、资金拨付等管理工作。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超范围动用预备费2 727.88万元;
2.政府性基金年末结转超过规定限额394.5万元未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对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审计要求财政部门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动用预备费,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严格控制基金结转规模,加快基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编制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组织预算执行。区财政局对存在的问题已在积极整改中,并采纳了提出的2条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东川区深化“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及东川区2020年至2021年7月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立足单位职责职能,调整和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及权责清单,强化服务,提高网办率,设置“综窗”,整合表单,创新监管,优化政府服务,营造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国家近年来降费减负政策,积极推进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实施,切实把减轻企业负担落在实处。审计提出了2条改进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已全部采纳。
三、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东川区土储中心、区直机关工委、区科协、区公安局、区人大、区交警大队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区工科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查出违规资金5 092.38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5 264.99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区土储中心、区公安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78.78万元;(二)区土储中心违规出借土地储备资金及用地单位预申请用地保证金 5 040万元;(三)区公安局违规报销差旅费1.11万元、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8.04万元、个人借款长期挂账47.05万元;(四)区交警大队虚列支出33.78万元;(五)区工科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往来款长期挂账4 996.58万元;(六)区工科信局、区经作站应缴未缴存量资金20.07万元;(七)区工科信局矿山商贸企业职工安置资金长期闲置22.51万元、挤占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资金5.31万元、违规采购资产4.14万元。审计要求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并提出25条改进意见和建议。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对第(一)、(四)、(六)、问题已进行整改,其余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对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已积极采纳。
四、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东川区2020年度沪滇扶贫协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东川区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和东川区“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实施效益不佳;(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扩大中央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开支范围1.20万元。审计已对相关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并要求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提出了5条改进意见和建议,相关单位已全部采纳。
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审计了9个部门的10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查出违规资金336.36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6 222.23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大多数部门制定了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基本能遵照执行,但依然存在少数单位津补贴发放屡禁不止,财务报销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区财政局、因民镇、区人社局、乌龙镇违规发放津补贴93.9万元;(二)区财政局未按规定使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25.64万元;(三)因民镇原始凭证未反映真实的经济业务事项3.52万元、无原始凭证或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支出费用160.76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4 626.79万元、差旅费报销不规范0.79万元、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4.04万元、有关人员涉嫌伪造原始凭证核销个人借款1.18万元;(四)区人社局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2.13万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6万元;(五)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原区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42.88万元;(六)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乌龙镇应缴未缴存量资金196.01万元;(七)乌龙镇个人借款长期挂账 1 380.03万元、未及时联结产业到户扶持资金13.14万元、多付花椒奖补资金0.26万元、涉嫌虚假发票1.52万元。审计提出了36条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查出的违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认真整改。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对第(二)、(四)、(五)、(六)问题已整改,其余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通过清退津补贴、原渠道归还资金、上缴存量资金等整改资金300.84万元,有关人员涉嫌伪造原始凭证核销个人借款问题已移送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查处、涉嫌虚假发票问题已移送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东川区税务局立案查处。被审计单位对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已积极采纳。
六、领导干部任期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情况
审计了舒安元同志任东川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情况。审计发现违法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挖筑鱼塘8.40亩,违法占用河道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27.22亩以及欠收水土保持补偿费9.26万元的问题。审计提出了2条改进意见和建议。通过审计,进一步树牢了领导干部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和依法履行绿色责任的意识,促进了对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水务局正在积极整改中,对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已积极采纳。
七、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审计了12项政府投资项目,送审金额22 231.69万元,查出发现多计工程价款937.13万元,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198.09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工程建设中高估冒算及建设程序不合法、不合规的现象依然存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12个项目存在多计工程价款937.13万元;(二)1个项目净结余资金92.25万元未及时上交财政;(三)1个项目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进度款61.79万元;(四)3个项目、设计工程前期技术服务及勘察设计未履行招投标程序;(五)1个项目未及时兑付征地拆迁补偿款8.77万元;(六)1个项目违规转包勘察和设计单位;(七)2个项目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12.6万元;(八)1个项目涉嫌虚报、冒领征地拆迁补偿款22.68万元。审计提出了45条改进意见和建议,责令建设单位依法据实结算工程价款。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对第(一)、(二)、(三)、(四)、(五)、(六)问题已完成整改,第(七)问题已部分整改,第(八)问题已移送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查处,相关建设单位对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已积极采纳。
八、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了东川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东川区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度临时聘用人员费用支付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阿旺镇、舍块乡、铜都街道、汤丹镇、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及区属国有企业对以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意识不强,整改推动不力;(二)区救助站扩大开支范围支付临聘人员费用2.79万元;(三)区应急局未执行合同约定,多支付临聘人员费用1.26万元;(四)区城管局、阿旺中学、铜都中学劳动合同不规范;(五)区城管局未按规定与468名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审计提出了5条改进意见和建议。
十、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着力推进财政政策落地见效。围绕“六稳”“六保”的目标,进一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的长效机制,着力稳企业保就业。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方式,健全政策落实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预算与规划、项目的对接,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推动财政资金更有效地投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高财力保障水平。
(二)完善预算编制,严格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细化预算编制、量化支出标准,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坚持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一致性,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及时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和往来款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方式,对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统筹安排;将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确保预算的完整性;对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核对,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和调整账务。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及指标体系建设,推进评价标准规范化;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管理问责机制;加强财政绩效评价的结果应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四)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压实预算执行责任。落实预算安排与执行结果相挂钩的管理措施,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促进部门、单位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杜绝管理不到位导致的违规建设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五)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加强地方债务实施监测,精准识别变相举债债务行为并严肃问责,有效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加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有效防止损害生态环境的风险隐患,扎实搞好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确保粮食安全。
(六)压实整改责任,构建整改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更好地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的主体责任,以及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见底清零”。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定期通报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拖延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依法依纪予以追责问责。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具体内容以附件形式反映,除涉密项目外,将依法向社会公告。下一步,对部分已整改和正在积极推进整改的问题,区审计局将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全面整改情况将于11月份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