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区政协第六届一次会议第61128号提案答复
李瑢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消除我区居民不文明养犬问题的建议》提案,已交区城市管理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东川区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以来,东川区城市生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全面提升,街道更整洁了,树更绿了。但是,由于部分养犬人文明养犬意识淡薄,常常看到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排泄粪便,很多犬主并未及时清理,只有少数犬主随身备好铲子、卫生纸、报纸、塑料袋等清洁用具,未及时清理的犬只粪便影响了我区人居环境卫生,破坏了市容市貌,“文明养犬”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为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文明养犬行为,结合区城市管理局工作职责职能,主要通过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创文工作,加大教育引导,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加大宣传力度。一是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在人员密集的公园广场、主要街道、商场超市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共建文明城市”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致养犬居民的一封信》,宣传文明养犬常识,呼吁养犬居民携犬只外出时,要使用犬绳牵领,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并随身备好小铲子、塑料袋,及时清除犬只粪便,保持街面环境卫生。二是持续做好“依法、文明、卫生、安全、健康”养犬的宣传工作。区城市管理局主动配合区公安局开展“三查三告知一宣传”、治安基础要素“大起底”、“问计于民大走访”等主题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市民主动办理《养犬登记证》,每年申办延续登记,并做好狂犬病等疫病的预防措施,定期为爱犬注射疫苗、及进行健康体检;不饲养33类禁养犬,不遗弃、虐待犬只;在家时防止犬吠扰民等现象发生。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法制规范和制度的约束让“文明养犬”成为一种常态。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0日期间共发放《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通告》《文明养犬倡议书》《养犬登记流程》等各类材料3万余份,对群众开展零距离文明养犬宣传活动150余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督促指导辖区内具有资质的2家动物医院(诊所)加大文明养犬办证力度,共办理犬证554只、续证537只、免疫犬只1091只。
(二)加密巡查,联防联控。区城市管理局严格对中心城区、公园广场、住宅小区等地加大常态排查、巡查力度。一是加强对街面犬只巡检工作。安排执法人员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的常态巡查,在违规遛犬高发时段和重点区域道路开展拉网式巡查,对遛犬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等违反养犬规定的遛犬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重点区域无证养犬、违规饲养烈性犬只、犬吠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干预劝阻,发现流浪犬只及时通知属地派出所进行收容处置。二是立足岗位职责,强化联动协作、从源头上整治犬患。区城市管理局安排一线环卫道路保洁人员采取一日“两普扫、全天守岗捡拾”方式,对人行道两侧、绿化带等区域犬粪进行及时清理;同时积极联动区公安局紧盯东川区重点区域不文明养犬突出问题,着重查处遛犬不栓犬绳(链)、养犬不办证、犬便不清理、违规饲养33类禁养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组织警力、配备捕犬车辆和捕犬工具,根据《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通告》,采取“一告知、二规范、三处罚的方式”,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等重点区域对流浪犬、无主犬、弃养犬只进行全面捕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不规范养犬对辖区群众生活的影响。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0日期间,现场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1000余起,收容被遗弃和无主的犬只550余只。
(三)加大力度,安放犬只排泄物设施。积极统筹执法人员,在人流量密集的公园、广场、重要路段定点布局,安放犬只排泄物设施,设有专用垃圾袋和使用说明,为养狗市民带来方便,增强文明养犬意识,共同维护干净整治的城市环境。目前已组织执法人员在泄洪公园、湿地公园、和平广场、人民公园、石头公园、东起路垃圾分类点旁安放犬只排泄物专用垃圾筒50余个。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加强日常巡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城区范围内犬只出现的重点路段,重要时间点,加大对遛犬不栓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行为的监管巡察力度,对未及时清理犬粪的责令清除,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必要时对违法行为人给予曝光。
(二)鼓励群众投诉、举报。联合东川110通过微信平台发布文明养犬宣传公告,营造文明养犬的社会氛围,倡导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形成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提升专用收集设施建设。积极争取资金,重点在开放式广场、主次干道,支路街巷等遛狗密集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专用的犬只粪便收集桶等设施,方便市民投放犬粪等污物。
衷心感谢您(您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