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东川区畜禽屠宰有限公司年屠宰7万头生猪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东川区畜禽屠宰有限公司年屠宰7万头生猪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市东川区畜禽屠宰有限公司年屠宰7万头生猪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东川区畜禽屠宰有限公司年屠宰7万头生猪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龙洞村四组苦刺塘
建设单位:昆明市东川区畜禽屠宰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环评单位: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该改建项目厂区占地面积为3360m²,本次改建内容主要为新建非洲猪瘟检测室200m²、改造待宰车间800m²、提升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发酵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设施。改建完成后,年屠宰规模较原有项目屠宰规模不变,均为屠宰生猪70000头/a。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机械设备燃油产生的废气、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堆砌以及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扬尘等。采取的扬尘防治措施主要为: ①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进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渣土及易抛洒材料实行封闭车辆运输,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在进出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地面设置湿润的草席,以减轻汽车轮胎行驶携带的扬尘。 运营期 ①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通过加强对屠宰间、待宰间进行清洗,及时清运粪便,喷洒除臭剂等方式进行除臭,无组织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①项目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待宰间及屠宰间生产废水、消毒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产废水和消毒废水进入1个处理能力为150m³/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清水进入有效容积不低于800m³的清水池暂存,用于项目区周围农田(旱地作物)灌溉,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限值,不直接排入环境; ②生活污水经1个6m³的化粪池预处理后再进入1个处理能力为150m³/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清水进入有效容积不低于800m³的清水池暂存,用于项目区周围农田(旱地作物)灌溉,不直接排入环境; ③项目配套设置1个160m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对厂区的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1个处理能力为150m³/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清水进入有效容积不低于800m³的清水池暂存,用于项目区周围农田(旱地作物)灌溉,不直接排入环境。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采取的措施有: ①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 ②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停留时间,减小运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 ①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噪声和猪叫声。运营期设备加装减振垫、消音器,噪声墙体阻隔、空气吸收和距离等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的施工固废防治措施有: ①建设垃圾包括混凝土块、废木材、废钢材等,严格按照园区的要求,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废钢材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其他不能回收部分运至相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②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包括格渣及污水处理污泥、猪毛、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病死猪和发酵池产物。采取的措施有: ①格渣及污水处理污泥委托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龙洞村民委员会运输至合法处置场所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 ②猪毛统一收集后由收购单位统一收集外卖相关厂家作为生产原料使用; ③项目设置一个5m²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对检验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暂存,并委托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处理; 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⑤项目设置1个170m³的发酵池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发酵池产物定期清运后作为有机肥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市东川区畜禽屠宰有限公司年屠宰7万头生猪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
昆明市东川区畜禽屠宰有限公司年屠宰7万头生猪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