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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208-599728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8-24 16:05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东川区小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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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东川区小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24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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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东川区小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东川区小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川区小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

建设地点:云南省东川区小江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

建设单位:昆明东川中青旅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治理范围为小江(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项目总投资9773.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6.9万元,占总投资吗的5.19%。建设规模:项目治理河长4.84km;新建堤防长度6.21km,主要包括防洪墙及生态河堤,其中防洪墙及生态河堤左岸2.54km、右岸3.67km;同时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植物。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间的废气主要包括施工场地粉尘、运输粉尘、施工营地粉尘、施工机械、车辆废气及混凝土拌合站废气。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对施工营地材料采用防尘布进行遮盖

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不得过度装载并需对运输车辆进行加盖篷布,必要时适当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以减轻车辆行驶时产生的粉尘

项目为降低破碎筛分粉尘产生,对一段筛分、鄂破、冲击破、对辊破、二段筛分等五个环节均采用加水作业

⑤项目设有2个水泥筒仓,每个筒仓顶部设有一个脉冲布袋式收尘器。筒仓产生的粉尘通过配套的脉冲布袋式收尘器除尘后从仓顶排放;

⑥针对混凝土拌合站废气,设喷雾洒水装置;

⑦配料仓设置为半封闭式,料仓设置喷雾洒水装置,输送皮带设置为封闭式,计量、投料等方式均为封闭式;项目临时砂石场采用防尘布进行遮盖,且临时砂石场四周设喷雾洒水装置。

运营期

项目工程完工后,交由其他部门管理负责,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污染物,无废气产生。

施工期

施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施工营地雨天地表径流、洗砂废水及生活污水。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有:

施工设备废水经施工营地11920m32#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过程,不外排;搅拌机冲洗废水经施工营地11920m32#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过程,不外排;

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和施工营地雨天地表径流经11920m32#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不外排;洗砂废水经施工营地11920m31#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洗砂,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施工期

采用绿化阻隔噪声传播;尽可能选用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机械设备;

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以此降低磨擦,减少噪声强度;

应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时低速、匀速行驶,禁止鸣笛。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场界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运营期

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临时堆土、清淤固废、施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旱厕粪便、沉淀池污泥、除尘灰、搅拌主机残留废料、不合格混凝土等。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有:

①建临时堆土场应定期洒水抑尘,并加设防护网,建设方在落实临时堆土防护方案,及时清运工程临时堆土;

②项目对小江(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产生的清淤固废(河沙)直接运输至临时筛分区进行筛分,不设置河沙堆场;

③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东川区生活垃圾处置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掩埋)、焚烧和向河道内倾倒;

④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石块、砂浆材料等,经收集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内回填,不外运;

⑤旱厕粪便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沉淀池污泥的主要成分为小江河流中的泥土,用于厂区周围绿化覆土和道路建设;

⑥除尘灰作为原料重新进入搅拌机用于生产;

⑦废机油经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后无生活垃圾产生,对于附近村民严禁随意丢弃(掩埋)、焚烧和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东川区小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

东川区小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