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东川区小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东川区小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东川区小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川区小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
建设地点:云南省东川区小江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
建设单位:昆明东川中青旅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治理范围为小江(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项目总投资9773.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6.9万元,占总投资吗的5.19%。建设规模:项目治理河长4.84km;新建堤防长度6.21km,主要包括防洪墙及生态河堤,其中防洪墙及生态河堤左岸2.54km、右岸3.67km;同时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植物。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施工期间的废气主要包括施工场地粉尘、运输粉尘、施工营地粉尘、施工机械、车辆废气及混凝土拌合站废气。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②对施工营地材料采用防尘布进行遮盖; ③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不得过度装载并需对运输车辆进行加盖篷布,必要时适当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以减轻车辆行驶时产生的粉尘量; ④项目为降低破碎筛分粉尘产生,对一段筛分、鄂破、冲击破、对辊破、二段筛分等五个环节均采用加水作业; ⑤项目设有2个水泥筒仓,每个筒仓顶部设有一个脉冲布袋式收尘器。筒仓产生的粉尘通过配套的脉冲布袋式收尘器除尘后从仓顶排放; ⑥针对混凝土拌合站废气,设喷雾洒水装置; ⑦配料仓设置为半封闭式,料仓设置喷雾洒水装置,输送皮带设置为封闭式,计量、投料等方式均为封闭式;项目临时砂石场采用防尘布进行遮盖,且临时砂石场四周设喷雾洒水装置。 运营期 项目工程完工后,交由其他部门管理负责,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污染物,无废气产生。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施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施工营地雨天地表径流、洗砂废水及生活污水。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设备废水经施工营地1个1920m3的2#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过程,不外排;搅拌机冲洗废水经施工营地1个1920m3的2#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过程,不外排; ②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和施工营地雨天地表径流经1个1920m3的2#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不外排;洗砂废水经施工营地1个1920m3的1#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洗砂,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①采用绿化阻隔噪声传播;尽可能选用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机械设备; ②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以此降低磨擦,减少噪声强度; ③应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时低速、匀速行驶,禁止鸣笛。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场界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运营期 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临时堆土、清淤固废、施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旱厕粪便、沉淀池污泥、除尘灰、搅拌主机残留废料、不合格混凝土等。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有: ①建临时堆土场应定期洒水抑尘,并加设防护网,建设方在落实临时堆土防护方案,及时清运工程临时堆土; ②项目对小江(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产生的清淤固废(河沙)直接运输至临时筛分区进行筛分,不设置河沙堆场; ③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东川区生活垃圾处置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掩埋)、焚烧和向河道内倾倒; ④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石块、砂浆材料等,经收集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内回填,不外运; ⑤旱厕粪便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沉淀池污泥的主要成分为小江河流中的泥土,用于厂区周围绿化覆土和道路建设; ⑥除尘灰作为原料重新进入搅拌机用于生产; ⑦废机油经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后无生活垃圾产生,对于附近村民严禁随意丢弃(掩埋)、焚烧和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东川区小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
东川区小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木树朗大桥~新杨桥)段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