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10万吨/年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10万吨/年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0万吨/年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东川再就业特区天生桥特色产业园
建设单位:昆明弘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15204.98m²,总建筑面积为17891.1m²,建设两栋标准厂房,其中1#标准厂房的面积为9936.16m²,下一步进行规划使用;2#标准厂房的建筑面积为3966.84m²,2#标准厂房内置2条废铝混合料破碎分选生产线;并配套设置办公楼生活区,,同时配套设置供电、给排水、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收集处理10万t废铝混合料。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有: ①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并采取遮阴网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 ②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 ③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 运营期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生活区产生的厨房油烟。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有: ①针对两条生产线破碎工序粉尘,分别对破碎工序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将粉尘进行收集,集气效率不低于92%,并1台处置效率不低于95%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Φ0.4m的排气筒(DA001)外排; ②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厨房油烟高于房顶1.5m的烟道外排,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小型标准。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①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污水仅为洗手污水,施工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通过施工场地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针对施工地表径流,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截洪沟,引排施工场地雨天产生的地表径流水,施工场地地表径流经施工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拟配套设置1个1m³的隔油池、分别在办公楼和生活区各设置1个有效容积不低于4m³的化粪池、1套处理能力不低于10m³/d和1个10m³的再生水收集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和暂存;配套设置了1个10m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对厂区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沉淀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近期(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 -2020)城市绿化标准,回用于绿化不外排;远期(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A级标准,进入东川再就业特区天生桥特色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①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 ②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停留时间,减小运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③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④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运营期 ①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运营期设备加装减振垫、消音器,噪声墙体阻隔、空气吸收和距离等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废土石方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有: ①建设垃圾包括混凝土块、废木材、废钢材等,严格按照园区的要求,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废钢材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其他不能回收部分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②产生的少量废土石方直接用于场地低洼处平整;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分选废料、收集粉尘、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弃沾油抹布、生活垃圾、餐厨废物、隔油池浮油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主要采取的防治措施有: ①分选废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废料暂存库外卖相关回收单位再生利用; ②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按园区要求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③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弃沾油抹布全部环节已被豁免,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厂区拟建设了1个5m²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对废机油进行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餐厨废物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⑤隔油池浮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理和处置; ⑥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10万吨/年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