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东川区利用河道清淤物生产建筑用石用砂三江口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东川区利用河道清淤物生产建筑用石用砂三江口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东川区利用河道清淤物生产建筑用石用砂三江口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川区利用河道清淤物生产建筑用石用砂三江口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三江口
建设单位:昆明固本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建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实际用地面积12.87亩(8582m2),建筑面积5435m2,新建利用河道清淤物生产建筑用砂石生产线1条,年产砂石48万吨。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其中主体工程包括砂石生产线、原料库和产品库;辅助工程包括办公生活区、过磅房、配电房、机修车间等;公用工程包括供电和给排水;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处理处置设施。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扬尘防治措施主要包括: ①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并采取遮阴网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 ②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 ③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 ④施工场界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 运营期 ①针对原料库粉尘,项目原料库设施三面围挡和顶棚,并配套设置固定式自动喷淋设施对其进行降尘,及时清扫散落物料,降低粉尘的产生量; ②针对破碎、筛分粉尘,项目生产车间采用彩钢外架封闭厂房,生产工序采用湿法作业,在给料机投料口、破碎机、振动筛等进出口等主要产尘点安装雾化喷头; ③针对车辆运输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的方式,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超重; ④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①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污水仅为洗手污水,通过施工场地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场地雨天产生的地表径流设临时排水沟、沉淀池收集雨天地表径流,使其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运营期 项目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控尘用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采取的措施有: ①洗砂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能全部回用于洗砂,不外排; ②设置1个10m3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③在项目区东北侧建设一个沉淀池收集初期雨水。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①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 ②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停留时间,减小运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③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运营期 ①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震设施、加强设备维修保养、距离衰减。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①建设垃圾包括混凝土块、废木材、废钢材等,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到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 ②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污泥;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及废弃沾油抹布。采取的措施: ①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食堂隔油池油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②沉淀池泥沙的产生量为4761t/a,为泥沙,统一收集后用于周边绿化或山地回填; ③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弃沾油抹布全部环节已被豁免,按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要求管理;针对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项目拟设置一个5m²的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对其进行分类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三、公众参与情况
于2021年9月14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信息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东川区利用河道清淤物生产建筑用石用砂三江口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
东川区利用河道清淤物生产建筑用石用砂三江口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