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新建年产2.5万吨水溶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新建年产2.5万吨水溶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新建年产2.5万吨水溶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年产2.5万吨水溶肥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再就业特区天生桥特色产业园
建设单位:云南禾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单位租用昆明再生资源(集团)天生桥再生资源回收基地二期2000m²的标准厂房进行该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量元素固体(颗粒)水溶肥生产线、大量元素固体(粉状)水溶肥生产线和含腐植酸液体水溶肥生产线3条生产线;项目区不设置生活设施;办公生活设施全部依托昆明再生资源(集团)天生桥再生资源回收基地现有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大量元素固体水溶肥10000t(其中包括粉状1000t、颗粒9000t)、含腐植酸液体水溶肥15000t的生产规模。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建设。采取的措施有: ①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大量元素固体(颗粒)水溶肥生产线中造粒和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固体原料和含腐殖酸基液产生的异味。采取的措施有: ①项目针对造粒和筛分粉尘,项目拟对造粒和筛分工序产尘点进行封闭,并设置集气罩,将粉尘进行统一收集后,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并经过1根Φ0.35m、高15m的排气筒(DA001)外排,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②含腐植酸液体水溶肥生产线直接购入已发酵的含腐殖酸基液进行物理混合,厂区不进行发酵,但其液体原料会有异味产生;另外原料堆存区固体原料也会产生少量的异味,其主要因子为氨和臭气浓度,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仅为洗手污水,通过项目园区已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①设备清洗废水含有大量的有益元素,经两个有效容积合计不低于2m³的沉淀池收集后,用于项目含腐植酸液体水溶肥生产线作为原料生产使用,不外排; ②项目不设置办公生活区,租用昆明再生资源(集团)天生桥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办公设施进行办公,厂区内不提供食宿,工作期间员工如厕等依托使用昆明再生资源(集团)天生桥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内的公共卫生间。昆明再生资源(集团)天生桥再生资源回收基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余量可满足本项目依托使用。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昆明再生资源(集团)天生桥再生资源回收基地配套设置了2座设计规模均为15m³/d的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回用于基地绿化、卫生间冲厕等,不外排。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①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 ②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停留时间,减小运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③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运营期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运营期设备加装减振垫、消音器,噪声墙体阻隔、空气吸收和距离等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有: ①建设垃圾包括设备包装材料、废木材、废钢材等,严格按照园区的要求,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废钢材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其他不能回收部分运至相关单位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②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弃沾油抹布和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有: ①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时外售相关回收单位处理; ②收集粉尘可直接返回大量元素固体(颗粒)水溶肥生产线造粒工序作为原料利用;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④项目产生的废弃沾油抹布全部环节已被豁免,按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要求管理;针对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厂区建设1个5m²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对项目区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新建年产2.5万吨水溶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