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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204-522282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4-08 15:39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高蒸笼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处理50000吨废弃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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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高蒸笼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处理50000吨废弃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0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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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高蒸笼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处理50000吨废弃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高蒸笼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处理50000吨废弃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高蒸笼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处理50000吨废弃塑料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自治区)昆明市东川(区)再就业特区天生桥特色产业园天三路标准厂房A4栋

建设单位:云南高蒸笼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滇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再就业特区天生桥特色产业园天三路标准厂房A4栋进行建设,租用建筑面积约4400m2,分为生产车间以及办公楼,生产车间为1层的标准厂房,建筑面积3680m2,在其内设置8条生产线(两条花乙料回收生产线,一条塑料瓶回收生产线、一条编织袋回收生产线、四条粒料生产线);办公楼为两层,建筑面积720m2。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项目租用现有已建成房屋对其内部进行简单装修,装修过程中会产生施工粉尘、装修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采取的措施有:

施工现场的水泥及其他粉尘类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裸露;

②合理安排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扬尘预防治理培训;

③必要时,进行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塑化挤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破碎产生粉尘以及食堂油烟。采取的措施有:

①针对塑化挤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塑化机上方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废气,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外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未收集部分呈无组织排放;

项目塑化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臭气浓度,呈无组织排放;

③设置一套油烟净化器进行油烟净化,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出屋顶1.5m高排气筒外排。

施工期

①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洗手废水,洗手污水进入现有化粪池。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办公生活废水以及生产废水。

项目设置一个1.0m3的隔油池对食堂废水进行处置后排至化粪池处理,设置一个3m3的化粪池对办公生活废水进行处理,设置规模为100m3的污水处理站对废水进行处置,废水经处置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水不外排。

施工期

①施工期产生的噪声经围墙阻挡,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后执行合理安排施工后执行《建设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排放标准。

运营期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的措施有:

①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减震垫;

②风机房建设优先选用隔声效果好的材料;

③加强设备管理,对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

④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治人为噪声。

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采取的措施有:

①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依托项目附近现有设施,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装修垃圾清运至统一地点暂存后按有关部门的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置。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废活性炭等。采取的措施有:

①生活垃圾收集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②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③废标签通过收集后外卖,项目塑料瓶生产线需进行去盖,去除的瓶盖收集后直接外卖;

④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统一收集至已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⑤废活性炭(吸附过滤有机废气)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高蒸笼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处理50000吨废弃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

云南高蒸笼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处理50000吨废弃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