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全面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推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有力推动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2 | 2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其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生态环境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步工作中,我分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事项,继续不断丰富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保密意识,切实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安全、全面公开信息。不断提升我分局生态环境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我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