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昆明市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要求,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局成立区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陈文东担任组长,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监督、督促检查以及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及信息发布。各任务分解责任领导要按分工牵头统筹开展全年的工作,主动向单位主要负责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规范审批程序
根据任务要求,强调科室、部门要按照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工作;认真对表对标分工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进展情况。切实履行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职责,严格按“一事一审”“谁公开、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按照科室、部门报送→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局办保密审查汇总→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局办公室在相关渠道公开的程序逐级上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三)管理规范,工作水平提高
严格按照《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范围和内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职能公开、政策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重点工作公开情况
1.基本情况
(1)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就业创业政策作为工作重点。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就业创业信息,发布内容涵盖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公益性岗位上岗及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情况等公示;二是坚持把专项活动作为公开内容,大力宣传“春风行动”、“百日行动”、“东西部劳务协作”、“北京朝阳区劳务协作”、“昆明市主城区精准帮扶”等专项活动;三是公开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
(2)社会保障工作。公开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相关政策文件、参保情况和待遇发放情况,及时公开城乡居保征收费率等工作;二是及时公开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3)劳动保障工作。公开劳务派遣、劳动用工信用守法诚信评价、劳动用工专项执法排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工作信息;
(4)人事人才工作。及时发布各类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录用信息等信息。
(5)利用门户网站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职能信息、人社信息、各项业务公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事项的公开,截止12月31日在中国东川网上共发布相关信息59篇。
(6)建立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号“东川人社”和信息平台“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讯”,制定相关的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对外宣传和信息公开交流的作用,设置专人管理平台,下达2021年微信公众平台信息任务及简讯任务,扩大微信平台关注面,截止12月31日“东川人社”平台共发布信息218篇,“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讯”共发布34期,221篇。
(7)为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结合工作实际,在办公大楼一楼设置各楼层办事指南标识。制定相应的业务经办流程,将业务经办流程制作成流程图张贴于醒目位置,并摆放相应事项办理指南宣传材料,方便群众阅知。认真做好咨询回复和解答及引导服务,为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2.公开时间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3.信息内容审核严格。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4.专线电话办理及时。坚持实事求是,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之难,办群众所需,认真完成区长热线办安排的相关工作。2021年,截止12月底,区人社局共收到区热线办“12345一号通”平台交办、转办件304件,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全部按期办结并及时回复信访人,未出现信件超期、延期,办结率、答复率达到100%。
5.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借助“东川人社”微信平台,开展了多次微话题讨论,吸引很多群众参与其中,大家踊跃留言,收到了很多肯定支的持和宝贵的意见。
一年来,未收到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形成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自身建设,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各科室、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
2.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只局限于在中国东川网上公开,公开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信息审核不严谨,偶尔会出现一些表述不准确的地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强化激励措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好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局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3.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升效率。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发布,定期更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