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区城市管理局按照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的通知》(东政办发〔2020〕37号)要求,围绕“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有效促进了城管工作作风的转变,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在政务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1年,区城市管理局通过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件。其中,公文类信息15件,行政许可类信息79件,行政处罚类信息36件,其他信息8件。行政事业性收费46.0892万元。本年度区城市管理局未收到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6.089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程度,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经办人对保密工作不够了解。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负责信息公开科室党政综合办与局属各科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科室形成的信息公开发布,尽量做到信息形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工作群、QQ工作群等,向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大保密工作培训力度,着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公开发布和不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界定等方面的知识教育,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本内容理解和把握,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认真做好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区城市管理局未收到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公开费用。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